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再加大 采用装配式建筑成土地出让条件
2021-03-31
重庆建筑 2021年6期
近年来,装配式建筑实施范围也逐渐扩大。根据《北京市发展装配式建筑2020年工作要点》,2017年的“新纳入本市保障性住房建设计划的项目采用装配式建筑”扩展到2020年的“各类保障性住房无论是否纳入保障房建设计划均采用装配式建筑”。此外,2017年的“保障性住房项目全部实施全装修成品交房,鼓励装配式装修”扩展到2020年的“加大保障性住房装配式装修的应用,在商品住房中逐步推广装配式装修”。
我国的装配式建筑规划密集出台,在发展规划和激励政策的引导下,装配式建筑已经成为我国建筑业发展的主流方向。随着装配式建筑发展进入成长发育阶段,各地政府压实目标责任,政策不断加码。任务压力之下,各地尝试从土地环节把控装配式建筑比例,通过在土地出让、挂牌、控制性详细规划阶段要求必须采用装配式建筑的方式,力推装配式建筑发展。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在2021年1月关于落实《重庆市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中提出,到2021年,主城都市区中心城区(原主城九区和两江新区、高新区、经开区)本行政区域内供地面积总量中实施装配式建筑的面积比例不低于50%,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30%,主城新区及万州区、黔江区、忠县、垫江县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新建建筑比例不低于15%;其他区县政府投资建设的建筑工程项目应全部采用装配式建筑。
同时,还要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项目,以及在供地方案或土地出让合同中已明确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的社会投资项目应严格执行装配式建筑实施要求,除计容建筑面积500平方米及以下的建筑单体外均应采用装配式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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