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的综合交通规划转型思考
2021-03-31伯婷
城市建筑空间 2021年10期
伯 婷
(上海砼森建筑规划设计有限公司,上海 200433)
0 引言
2019年5月印发的《关于建立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的意见》明确指出,多规合一是国土规划的指导思想,要从顶层设计角度出发保证空间治理体系的整体性和系统性。此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的发布与实施,标志着我国各类空间规划“分治”现象、各自为政局面的彻底终结,为我国国土空间规划提供了纲领性的文件指导。综合交通规划是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综合交通规划体系建设中要以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为指导,明确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对综合交通规划提出的新要求,进而制定综合交通规划在规划观念、体系构建、组织管理与建设格局方面的转型策略。
1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对综合交通规划的要求
1.1 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协同
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中明确了各专项规划的法定定位、规划之间传导机制等内容,形成了多专业协同规划的空间治理局面。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要求综合交通规划必须与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相协同,不违背总体规划的强制性内容,并且确保综合交通体系符合国土空间布局中的各类详细规划,实现综合交通规划与其他专项规划的有效衔接,从而提高综合交通规划体系建设质量[1]。
1.2 重视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
国土空间规划是各类开发建设的指导依据,其中包括对综合交通建设的指导。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下,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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