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少数民族手工艺品生产合作社的发展现状研究
2021-03-31李焕臣郭桂豫
西部皮革 2021年23期
李焕臣,郭桂豫
(贵阳学院,贵州 贵阳 550000)
合作社是劳动群众自愿联合起来进行合作生产、合作经营所建立的一种合作组织形式。我国首部针对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法律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这部法律的出台确认了农民合作社的法人地位,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我国长期以来有关农民专业合作社相关问题无法可依的问题[1]。
1 贵州少数民族手工艺品生产合作社概况
1.1 合作社的数量、分布、成立的历史
贵州少数民族传统手工艺生产合作社主要集中于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与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这两地的传统手工技艺门类齐全、分布广泛,是贵州民族民间工艺品行业集中之地。民族传统手工艺品的文化价值与审美价值较高,适合作为旅游商品进行开发。
1.2 合作社的类型、规模
1.2.1 合作社的类型与行业分布
据《贵州省民族民间工艺品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的分类,贵州民族民间工艺产品最有代表性和影响力的主体产品可概括为“银”“绣”“染”“雕”“编”“其他”六大类,其中合作社的成立主要集中于“绣”“染”“编”等行业,主要原因有两个。
(1)行业本身要求
“绣”“染”“编”等行业与人们的日常生活息息相关,其传承方式是以家庭为单位的“母女”传承,从事人员较多,技术门槛要求较低,易于短时间内组织形成现实生产力,而且“绣”“染”“编”行业的手工制品,对人工有较强的依赖,很难机械化、批量化生产,所以易于组织合作社进行人力整合。
以“银”“雕”等为代表的其他行业,发展较早,门槛较高,对技术传承也有很高要求,且商品化程度较高,易于发展成组织效率更高的公司模式,再由公司组成“协会组织”,来保护本行业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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