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景感生态学认知的生态环境损害问题辨析
2021-03-31吕晨璨张雪琦孙晓萌李善麟董仁才
生态学报 2021年3期
吕晨璨,张雪琦,孙晓萌,李善麟,董仁才
1 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城市与区域生态国家重点实验室, 北京 100085 2 中国科学院大学, 北京 100049 3 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 北京 100190
随着政府对环境保护的重视以及公众环境意识的觉醒,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与赔偿已经成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点任务之一[1]。2016年原环境保护部印发的《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技术指南 总纲》(以下简称《总纲》)中规定了生态环境损害鉴定评估的一般性原则、程序、内容和方法,其中将生态环境损害定义为:指因污染环境、破坏生态造成大气、地表水、地下水、土壤等环境要素和植物、动物、微生物等生物要素的不利改变,及上述要素构成的生态系统功能的退化[2]。由于生态系统的复杂性和完整性,生态系统的局部受损将导致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各类原生态功能的丧失。例如,农田生态系统既作为重要食物来源,也提供着气候调节、生物多样性等多种生态系统服务。观光农业、池塘养殖等休闲娱乐活动的日渐兴起也增加了农田生态系统的文化服务价值[3]。反之,化肥农药等污染及其他损害行为会破坏农田生态系统的完整性,降低这一系列的生态系统服务价值。而矿山开采对山体景观破坏带来的视觉冲击,黑臭水体散发的异味对居民嗅觉的影响,噪声污染扰动了动物栖息地的宁静等。生态系统服务退化具有不同层次的表现,始终是生态学研究的热点。景感生态学从物理感知与心理认知的角度分析生态系统服务,是联系生态系统服务与可持续发展的桥梁,对研究分析生态环境损害特征,进而为实现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4-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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