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履约成功来自无数细节
——关于2020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思考
2021-03-30
中国勘察设计 2021年3期
为促进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健康发展,维护工程总承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2020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建市〔2020〕96号)。新版《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示范文本)》(GF-2020-0216)(以下简称“2020版《示范文本》”)推出后,在业内引起极大关注,行业相关人士已做了许多解读和分析。2020版《示范文本》实施的有效性与外部和内部二个因素有关,今后一段时间内2020版《示范文本》能否有效落地,笔者结合自己的思考,就相关内容与大家做一交流。
合同示范文本构成
2020版《示范文本》的构成
2020版《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件和专用合同条件三部分组成。
合同协议书
合同协议书共计11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订立时间、订立地点、合同生效和合同份数,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通用合同条件
通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包括一般约定,发包人,发包人的管理,承包人,设计,材料、工程设备,施工,工期和进度,竣工试验,验收和工程接收,缺陷责任与保修,竣工后试验,变更与调整,合同价格与支付,违约,合同解除,不可抗力,保险,索赔,争议解决。
专用合同条件
专用合同条件共计20条,外加6个附件。此20条对通用合同条件中对应条款进行原则性约定,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合同条件。其中,6个附件需要重点关注,应尽可能明确且有利于操作,分别是:附件1《发包人要求》、附件2发包人供应出来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主要管理人员表和附件6价格指数权重表。……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