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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眼肉的本草考证

2021-03-29胡家虎李国平

中国野生植物资源 2021年6期

胡家虎,李国平*,包 朗

(1. 塔里木大学 历史与哲学学院,新疆 阿拉尔 843300; 2. 塔里木大学 人文学院,新疆 阿拉尔 843300)

“龙眼肉”即无患子科植物龙眼(DimocarpuslonganLour)的干燥假种皮,是我国一种常见的中药材。受《神农本草经》始载为“龙眼”影响,后世多将“龙眼”与“龙眼肉”混用。《神农本草经》[1]云:“龙眼,味甘平,主五脏邪气,安志厌食”,常食还有“强魂、聪明、轻身、不老、通神明”的保健功能,故至今仍被人们广泛使用。

1 研究现状

今人关于龙眼肉的本草考证研究,目前仅见郜凤香《龙眼肉药名考证》[2]。郜文主要梳理和考证了龙眼肉的名称演变,即以“龙眼”为正名到以“龙眼肉”为正名的转变。整体而言,文章短小精要,考证严谨。略有缺憾的是:宋代寇宗奭《本草衍义》[3]认为:“龙眼今专为果,未见入药。”又对《神农本草经》将龙眼编入木部,首次提出了质疑,认为古之本草所载“龙眼”,即是今日所食之果。显然所食之果的部位为龙眼“肉”,而郜文却遗漏了这一重要典籍。

此外,学界有关龙眼肉的品质、炮制、产区和伪品等方面的本草考证尚处于空白状态。至于利用现代中药技术鉴别龙眼肉的伪品,则早在上世纪九十年代就已取得了丰富的成果。基于此,本文试图立足于郜凤香先生的研究,从历代本草典籍和历史文献出发,就名称、品质、炮制、产区和伪品等方面,对龙眼肉进行更为全面的本草考证,以期为龙眼肉的深入研究和开发利用提供更扎实的历史依据和科学参照。

2 名称考证

2.1 “龙眼”与“龙眼肉”

龙眼始载于《神农本草经》,编入木部中品,云“龙眼,味甘,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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