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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职域到区域:中共百年城市基层组织建设的转型发展

2021-03-28李威利

党政研究 2021年2期

〔摘要〕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建设的基本经验,是将党的组织建立到其他一切经济和社会组织的细胞中去。这一建党原则在革命、建设、改革等历史时期始终作为党在城市工作中一以贯之的组织原则。随着改革开放以来流动社会的出现,城市基层党建开始从单一的职域党建走向以单位党建为基础,同时注重以社区、楼宇、园区等为单元共同推进的新阶段。区域党建开始成为城市基层党建中的新现象、新趋势和新重点。回顾建党百年的历史,党的城市基层组织建设在组织、机制、功能、领域四个方面形成了以组织全覆盖为基本要求,以“责任”“联动”“兜底”“单位”等为机制,以“全域党建”为特征的基本经验。

〔关键词〕城市基层组织建设;职域党建;区域党建;全域党建;百年中共

〔中图分类号〕D267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8048-(2021)02-0051-10

“只许有两种性质之支部存在:(甲)工厂支部,农村支部,或学校支部;(乙)街道支部或区域支部(即按居住址而分划)”〔1〕,这是中国共产党在1926年《组织问题决议案》中对基层支部类型的基本划分。自建党之日起,中国共产党就清楚地认识到,党的基层组织应有两种类型:一是以产业和职业单位为界限,包括学校支部和工厂支部等;二是以地区范围为界限,包括街道支部和农村支部等。1945年,在新中国成立前期,党的七大修改的《党章》仍然以职业和地域为基层党组织划分的基本类型。“党的组织,是按照地区或按照生产部门为标准建设起来的。在一个地区内,管理全区党的组织,对于该地区内各个部分的党的组织来说,是上级机关;在某一生产部门内,管理全部门党的工作的组织,对于该部门的各个部分党的组织来说,是上级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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