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案
2021-03-25
新传奇 2021年10期
关键词:检察机关
2021年2月19日,犯罪嫌疑人仇某明在微博上使用个人注册账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两条信息,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相关信息在网络上迅速扩散,造成恶劣社会影响。2月20日,仇某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2月25日,公安机关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3月8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指出,仇某明恶意诋毁贬损卫国戍边英雄官兵,江苏检察机关迅速介入,依法适用今年3月1日起施行的《刑法修正案(十一)》,首次以涉嫌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批准逮捕。这一起全国首例侵害英雄烈士名誉罪案,为何被最高检点名?批捕仇某明时的适用罪名为何发生了变化?在检察机关的相关通报中,又透露出哪些重要信息?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获刑第一人
2021年2月19日,《解放军报》报道了去年6月在边境冲突中誓死捍卫国土的一线官兵英雄事迹。
就在全国人民为戍边英雄事迹感动,向烈士悼念时,仇某明却于当天晚上10时29分、10时46分,在微博上使用个人注册账号“辣笔小球”先后发布两条贬低、嘲讽卫国戍边的英雄烈士的信息,在网络上广泛传播,造成恶劣社会影响。
各地网友对仇某明的行为发出声讨,对其做法表示不齿和愤慨。之后,司法机关对仇某明事件的处理,受到社会广泛关注。
2月20日,南京市公安局发布通报称,已将发布违法言论的仇某明(男,38岁,南京人)抓获。2月25日,公安机关以寻衅滋事罪提请检察机关批准逮捕。
3月1日上午,南京市建邺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对犯罪嫌疑人仇某明批准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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