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化市林业案件技术鉴定现状与对策研究
2021-03-25刘中扬
江西农业 2021年10期
刘中扬
(溆浦县林业局,湖南 溆浦 419300)
1 林业案件技术鉴定内容分析
林业案件一般划分为两大类,一类是林业行政案件,另一类是林业刑事案件。前者由林业行政执法部门处理,后者由森林公安查办。技术鉴定是指相关执法部门聘请有一定资质的林业专业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勘察、测量,且运用广泛、系统的林业科学知识,采用科学准确的鉴定方法,对损害森林资源的行为作出定性定量的专业判定,是办案单位处理林业案件的重要参考之一。鉴定类别一般包括活立木(木材)数量鉴定、林地鉴定、森林火灾鉴定、野生动植物鉴定、环境污染鉴定等。鉴定内容主要有面积、活立木蓄积、地类、森林类别、损毁程度、污染程度、保护级别、野生动植物种类和数量、林木年龄、价值评估等。
2 林业案件技术鉴定现状分析
2.1 缺少专门的鉴定机构
在前几年的机构改革中,原有两家专业的林业鉴定机构被取缔,直接导致全市林业案件鉴定工作处于一盘“散沙”状态,在一定程度上影响鉴定工作的开展,延缓了对犯罪分子的打击。
2.2 鉴定力量欠保障
目前,全市林业案件鉴定由执法机关聘请当地具有林业工程师职称以上的专业技术人员来完成,具有就地性、兼职性、责任欠缺性等特点。由于鉴定人员一般为当地工作人员,人际关系错综复杂,回避制度难以落实,鉴定的公正产生偏差。鉴定人员一般为在职技术人员,本职工作多,加上不能兼职,当林业案件发生之后,无法第一时间及时赶到案发现场进行有关的现场勘查,开展鉴定活动,延误了勘查的最佳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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