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朝交聘中的殿前都点检司人员
2021-03-25张宝珅
张宝珅
(吉林大学 文学院中国史系,吉林 长春 130012)
金朝用武得国,但金与周边政权在大多数时间内是通过交聘方式往来的。对此,学界已进行较深入探讨①相关论著主要有:金宋交聘方面,赵永春《金宋关系史》(北京:人民出版社,2005年)、李辉《宋金交聘制度研究(1127-1234)》(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14年)与周立志《南宋与金交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河北大学,2010年)等;金夏交聘方面,蓝朝金《金夏关系之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台湾师范大学,2006年)、王耀彬《夏金交聘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北方民族大学,2016年)与马旭俊《金夏关系研究》(博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17年)等;金丽交聘方面,玄花《金丽外交制度初探》(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07年)、鞠贺《金朝遣高丽使臣群体研究》(硕士学位论文,吉林大学,2018年)与胡传志《金与高丽交聘考补》(《内江师范大学学报》2019年第5期,第27-46页)等。上述论著以金与他国交聘为主要研究对象,所论涉及聘使类别、交聘礼仪与聘使构成及特征等问题。。但目前尚未有学者单独将金朝宫廷机构人员在交聘中的活动作为研究对象,如以“肃禁御、尊天子、备不虞”[1]2308为建置初衷之殿前都点检司在有金一代便频繁参与交聘。据《金史·百官志二》记载,大体至金世宗、章宗时,殿前都点检司内职官包括殿前都点检、殿前左副都点检、殿前右副都点检、殿前都点检判、知事一员、殿前左卫将军、殿前右卫将军、殿前左卫副将军、殿前右卫副将军、符宝郎、左右宿直将军与左右振肃,此外,殿前都点检司还辖有宫籍监、近侍局、器物局、尚厩局、尚辇局、鹰坊、武库署、武器署等宫中局署,诸局署内职官主要有提点、使、副使令与直长[1]1253-125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