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正义研究
2021-03-25罗培英
长沙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陈 芬,罗培英
(长沙理工大学 社会治理创新研究中心,湖南 长沙 410114)
新时代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新的历史方位,生态文明建设是新时代发展的战略目标。习近平强调,“推动绿色发展,建设生态文明,重在建章立制,用最严格的制度、最严密的法治保护生态环境。”[1]生态文明制度是指党和政府依照合法程序制定的保障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与深入推进的规则规范及运行机制的总和,规定了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内容,是具有指引性和规约性的综合性体系。制度设计与运行是否正义直接关系到生态文明制度能否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及推进美丽中国建设。反思并揭示制度的正义价值是生态文明制度建设的前提和基础,为其自我革新与完善提供崭新视角与思路指引。
一、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正义内涵及理论基础
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将正义价值理念制度化,制度设计与运行要实现人类与自然界其他物种、人类代内与代际之间生态利益享用与生态义务履行的公平正义道德要求。
(一)新时代生态文明制度正义内涵
“正义”一词的历史渊源流长,自其被纳入伦理学视域,在不同时代不同文化背景下具有不同内涵。中国春秋时期,墨子认为个人按规则行事就是正义。古希腊时期,亚里士多德认为正义乃不平等与平等之间的适度。马克思主义则认为,能否推动社会历史发展并保障个人自由全面发展是判断制度是否正义的客观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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