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态文明”理念重构《野生动物保护法》的思考
——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为切入口
2021-03-25左荣昌
重庆交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左荣昌, 杨 岩
(1.江西警察学院,南昌 330103;2.华东交通大学,南昌 330013)
一、引言
随着2020年2—4月新冠肺炎(COVID-19)在我国暴发并传播,我国现行野生动物保护法在预防公共卫生方面的缺陷暴露无遗,已无法满足新时期疫情防控的需要。为抗击疫情,从中央到地方政府相继出台各项疫情期间的应急管理政策。如在全国疫情解除之前,禁止一切野生动物交易活动;在现有的野生动物保护法修改之前,作为过渡,全国人大常委会2020年2月28日发文做出全面禁食陆生野生动物的法律禁令,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这些积极举措对防范新冠肺炎、维护公共卫生健康十分必要。现阶段通过法律禁令暂时禁止野生动物的食用及交易虽有必要,但修改野生动物保护相关法律的长远需求则更加凸显。我国野生动物保护立法的滞后和保护工作的欠缺,使得人民群众在面临高昂的公共疫情治理成本时,潜在的环境利益缺失风险在加剧。如何在保护我国人民群众合理、合法利用野生动物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释放野生动物保护的生态价值并满足保护公共卫生的科学需求?本文通过对野生动物进行科学界定的基础上,拟重塑野生动物保护法的价值理念,并探讨调整扩大范围,以期通过科学的制度设计,回应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在野生动物保护过程中所面临的挑战。
二、我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立法理念及嬗变
(一)我国野生动物立法理念探析
1.立法实践中的野生动物理念……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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