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机制的探索实践
2021-03-25杨祖勤
廉政瞭望·下半月 2021年11期
杨祖勤


近年来,四川省纪委监委完成对省管国资国企单位派驻,监督执纪质效显著提升。但对于国企基层单位,监督对象点多线长面广,“上级监督远、同级监督软、下级监督难”问题愈发凸显,加快探索构建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大监督机制势在必行。
构建国有企业大监督机制势在必行
从政治方向看,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和党的建设重要论述为构建大监督机制提供了根本遵循。《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等相继颁布实施,明确监督主体权责界限,要求监督贯通协同,指明了构建大监督机制正确方向。
从形势背景看,构建大监督机制是深化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积极适应专业化重组整合新任务的内在要求。当前,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已至深水区,伴随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市场化经营机制的建立完善,以及产业迭代升级、管理模式创新,现行的监督体系、激
励约束机制需要同步适配调整。
从问题导向看,构建大监督机制是破解监督短板弱项、有效提升监督效能的最优选择。历次巡查督查情况表明,基层单位监督机构建设不同步、人员配备不到位、配套机制不健全、监督执纪不严明等多重因素疊加作用,导致经营风险、廉洁风险多发频发,正风肃纪反腐形势依然严峻,亟需畅通监督运行机制,一体推进“三不”机制。
牢固树立国有企业大监督理念
突出政治属性。坚持党对国有企业的全面领导,坚持加强党的领导和完善公司治理相统一,加强党的领导、搞好党的建设,不断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把党的全面领导具体有力地落实到治企兴企中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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