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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侯犺墓编钟的音乐考古

2021-03-23王子初

音乐研究 2021年1期
关键词:编钟音乐

文 王子初

近年湖北江汉地区多次发现西周时期的文化遗址,主要有随州叶家山墓地、宜昌万福垴遗址等,均有重要音乐文物出土,为音乐考古学者密切关注。

叶家山墓地位于湖北随州市淅河镇漂河西南一处南北走向的椭圆形岗地上,是江汉地区乃至长江流域最为重要的一次西周音乐考古发现。墓地与著名的曾侯乙墓相隔二十余公里,这里应是一处完整的西周早期曾国国君的家族墓地,比已知的曾侯乙墓要早五百余年,其墓主应是曾侯乙的祖辈。这里出土的文物不仅数量多,而且保存好、价值高。尤其是发现青铜器铭文多达四百余字,对研究西周早期的曾国历史是一次重大突破。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分别于2011、2013 年进行了两次考古发掘,发掘墓葬140 座、马坑7 座,出土各类文物约千余件。其中的M65、M28、M111 号3 座大墓出土的许多青铜器上,分别出现了“曾侯”“曾侯谏”“曾侯犺”等三位曾侯的铭文,应分别为三位曾侯的墓葬。2011 年1—6 月,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该墓地所做的第一阶段发掘工作,出土陶、铜、瓷、玉石、漆木等各类质地的器物739 件。从其器物组合看,其年代特征明确,大体在西周的成、康、昭之世(公元前1042—前977 年)。

叶家山M111 号曾侯犺墓的发掘,是自1978 年曾侯乙墓发掘后,又一与曾国或曾侯相关的重要考古发现。墓中出土的编钟,其重大的学术价值可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其一,这套编钟是先秦“双音钟”的最早实证;对于探索先秦时期音乐科技的重大发明——“双音钟”奥秘意义重大。其二,此前所知明确属西周早期至穆王时期的甬钟标本,主要见于陕西、河南、山西等地,基本组合为单纯的甬钟2 件或3 件,均未见有镈的加入;这组编钟“乐悬”有镈的加入,为所见西周早期“乐悬”之开山之作。其三,这套编钟也是“周乐戒商”的最早实例,为破解西周“周乐戒商”的千年疑案,带来了希望之光。其四,这套乐器是迄今这一时期的编钟一次数量最多的发现,是证明西周礼乐制度的“动态”发展观之重要标本。

一、曾侯犺墓的音乐考古发现

曾侯犺墓位于叶家山墓地最南端,规模最大,为带墓道的长方形竖穴墓。墓葬保存不佳,墓室腐蚀得只剩痕迹,棺椁及人骨已朽。墓中出土的青铜器铭文有“曾侯犺”字样(一说“犺”应隶定为“犭立”,读若“立”①罗运环《叶家山曾侯名“”兼及亢字考论》,载湖北省博物馆、湖北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编《叶家山西周墓地国际学术研讨会会议论文》(2013 年12 月),第85 页。)。曾侯犺当为该墓的墓主,系曾侯乙500 年前的先祖。编钟出土时的位置,在墓坑内西侧二层台上中间,镈、甬钟皆口朝下;4 件甬钟的中间两钟斡朝下,两边两钟斡朝上(见彩版图1②《随州叶家山:西周曾国早期墓地》,文物出版社2013 年版,第140 页。)。镈、甬钟一字排开,自南往北依次为镈钟M111:5,甬钟M111:7、M11:8、M111:11、M111:13。甬钟的造型可分为两式,M111:7、M111:11 为一式;M111:8、M111:13 为另一式,两式甬钟为交错排列。现场未见悬钟的簨簴构件及演奏所用的工具。

墓中出土编钟5 件(下称“曾侯犺墓编钟”),包括镈1 件、甬钟4 件,均保存完好。编钟均以青铜铸制,胎体厚重,铸造较精良,通体覆盖绿绣,锈蚀不甚重,可正常发音。4 件甬钟具备了双音钟性能,每个钟能发出两个音,其中的2 件右侧鼓部还铸有作为侧鼓音敲击点标志的云纹;镈也可以较好地发出正鼓音。这套编钟应是墓主曾侯犺生前使用的乐器,为音乐考古学研究提供了珍贵的资料。

4 件甬钟可根据其侧鼓部有无云纹标志分为二式。

Ⅰ式钟两件,分别为M111:7 号钟与M111:11 号钟(见彩版图2、3③同注②,第143 页。)。二钟除了形制大小有别外,其造型、纹饰几乎完全相同。二钟平舞直铣,舞面中心置甬。甬为带锥度的椭圆形管状,前后为长径,左右为短径。甬管不封衡,中空通腔,上小下大。钟甬斡旋具备。旋箍状,环绕于甬偏下部,上饰纤细云纹及4 个乳钉;斡作瘦细斜环状。钟腔为标准合瓦形,于口弧曲上凹,铣棱清晰。钟腔两面纹饰相同。腔面以纤细双阳弦纹夹乳钉纹框隔出枚、篆、钲各部。枚作二节犬牙状,布钟腔两面;每面以钲部分界,分两区,区三行,行三枚,计18 枚。钟腔正背两面共36 枚。两排枚间为篆带,饰纤细横向S 形云纹。枚篆区下部至于口间为鼓部,两团四瓣云纹对称布置于鼓部正中,云纹纤细而规整。正面右侧鼓部隐约可见作为侧鼓音敲击的类云纹标志。于口部外沿饰有一道极细的弦纹。从于口看,钟内腔十分平整;于口内沿无内唇、弦纹等构造或装饰性设施,更不见调音槽及其他因调音而产生的任何锉磨痕迹。

Ⅱ式两件,分别为M111:8 号钟与M111:13 号钟(见彩版图4、5④同注②,第143 页。)。除形制大小(见表1)和纹饰与Ⅰ式有所差别之外,造型基本相同。如二钟平舞直铣,舞面中心置甬。甬为带锥度的椭圆形管状,前后为长径,左右为短径。甬管不封衡,中空通腔,上小下大。钟甬斡旋具备。旋箍状环绕于甬下部,上饰纤细云纹及4 个乳钉;斡作瘦细斜环状等。又如二钟的钟腔为标准合瓦形,于口弧曲上凹,铣棱清晰。钟腔两面纹饰相同,每面以钲部分界,布36枚于钟腔两面。枚篆区下部至于口间为鼓部,两团纤细四瓣云纹对称布置于鼓部正中等。还有钟内腔平整,于口无内唇、弦纹等构造或装饰,更不见调音槽及调音锉磨痕迹;于口部外沿饰有一道极细的弦纹等。

Ⅱ式钟腔面以纤细双阳弦纹夹圈点纹框隔出枚、篆、钲各部,正面右侧鼓部未见作为侧鼓音敲击的类云纹标志是其最鲜明的特征。又其枚较Ⅰ式钟稍短,枚端为较圆润的乳头状,非Ⅰ式钟的二节犬牙或圆台状。两排枚间的篆带,纹饰与Ⅰ式钟有别,改纤细横向S 形云纹而为勾连云纹。于口外沿内折为1 厘米宽的斜面。

M111:5 号钟(见彩版图6⑤同注②,第253 页。)是一件“四虎镈”。镈体正面成梯形,近于口处稍内敛。横截面为圆角长方形。平舞,舞素面,舞面中心为一较大的方形透孔,应为铸造时模范间芯撑遗痕。舞面植半方形环纽,作悬钟之用。纽两足间设一横杠,纽上以勾连云纹为饰。于口平齐。镈体两侧铣棱不显,各设宽扁扉棱,以倒虎两两相对,构成所谓四虎主题。虎张口卷尾,突目贴耳,口眼、四肢、躯干、斑纹及长尾一一列出,较写实。镈体两面正中各设中脊,为透雕凤鸟主题,凤鸟透雕,取鸽首联长羽勾尾五重,丰冠利喙,不失富丽;镈腔两面纹饰相同,满饰一兽面纹,突出中心一对巨目,间以简朴云纹为地。兽面上下各以火纹乳钉带框隔,肃穆狞厉。兽面两侧仍设凤鸟主题护卫。鼓部较窄,素面无纹。从于口看,口沿毛糙,未经修磨,浇冒口痕迹可辨;根据遗存范线分析,镈纽和扉棱当与镈体为一次浑铸而成;鸟形中脊与钟体联结部可见长方形凹槽,当为铸焊而成。方法是将鸟形中脊预先铸成,然后将预制件嵌入整钟的模范,再在浇注钟体时熔焊为一体。内腔平整,于口内沿饰宽带内唇,唇沿略略勾起;不见明显的调音槽及因调音而产生的任何锉磨痕迹,也无音梁之类设施。

表1 叶家山曾侯墓地M111 编钟形制数据表⑥2019 年1 月17 日,笔者测于湖北随州博物馆。 单位:厘米

曾侯犺墓编钟的出土,对进一步认识曾侯乙编钟的学术价值及探索有关曾国音乐的未解之谜,均将带来重要影响。

二、先秦“双音钟”的最早实证

曾侯犺墓出土的5 件钟镈,特别是4件甬钟,已经是明白无误的双音钟。

所谓“双音钟”即“一钟二音”,其完整的表述应该是“中国先秦双基频青铜乐钟及其铸调技术”。这是古代中国在音乐科技上的一项伟大发明。1977 年3—5 月间,以吕骥为首的音乐学家一行四人,去甘肃、陕西、山西、河南四省进行了专门的音乐考古调查,取得了重大收获:著名音乐学家黄翔鹏发现了先秦编钟“一钟二音”的双音性能,这是20 世纪中国音乐考古学上的重大发现。

成套的西周中、晚期编钟自第三钟以上的角—羽结构每组两钟,除它们的“隧”部(原注:隧,亦称“正鼓”,下同)音响之外,在隧部与铣边之间近钟口处,一般都可以敲击出比“隧音”高小三度的音响。此处暂名“右鼓音”(左鼓一般同音)……

第三钟以上的“右鼓音”几乎无一例外的都是小三度,而且绝大多数都是倾向于纯律的小三度(只有极少的例外,比纯律小三度略小)……这样,隧音为“角”者,其右鼓音必然就是“徵”;隧音为“羽”者,其右鼓音必然就是“宫”,表面上的角—羽结构其实就暗含着“角—徵—羽—宫”结构。

黄翔鹏这一结论,是在科学地分析了大量先秦编钟的测音资料后得出的系统性认识。他注意到西周编钟一个十分有趣的现象,即编钟的第三钟及以上各钟的右侧鼓部,均刻有一个富于想象的凤鸟图案。他在这个图案处敲击了一下,另一个不同于正鼓音高的乐音赫然跳出!他围绕这凤鸟图案周围反复试奏,发现这个点是侧鼓音发音的最佳击发点。编钟的正、侧鼓音之间,呈规律地构成一个小三度音程关系。显然,这个凤鸟图案正是古人有意设置的侧鼓音敲击点标志。原来,一钟二音这个千古之谜,古人已把“谜底”刻写在钟上; 而两千多年来,人们却视而不见。他还注意到,众多的西周编钟中,最大的第一、二两钟,侧鼓部均不设凤鸟图案;经多次试奏发现,这两钟的正、侧鼓音的音程也无明显的规律。由此他作出了较为合理的判断,“第一、二两钟一般无右鼓音”⑨黄翔鹏《新石器和青铜时代的已知音响资料与我国音阶发展史问题》,载《音乐论丛》(第3 辑),人民音乐出版社1980 年版。。他不仅清晰地揭示了先秦编钟的双音奥秘,而且已经从中找到了西周编钟的音律编组设计及“一钟二音”音程关系的基本规律。

黄翔鹏关于先秦发明双音编钟的观点一经提出,受到了当时学界的多方质疑;即便是中国音乐史巨擘杨荫浏先生,也不无忧虑地对他说:“黄翔鹏呀黄翔鹏,你这个说法可是于史无据啊!”(大意)然而仅在他的重大发现公布的次年,曾侯乙编钟出土了!它以其65 口青铜编钟正、侧鼓部明确无误的音响实证,加上每一个编钟上对应这些音响的阶名和律名的错金标音铭文,使得人们毫无悬念地确认了先秦“双音钟”这一伟大科学发明的存在。1978 年7 月初,曾侯乙编钟每钟的双音数据被首次测定!⑩参见湖北省博物馆《曾侯乙墓》(上册),文物出版社1989 年版,第109 页。

一个问题油然而生:曾侯乙编钟的铭文揭示的是,双音钟(及其铸调技术)已被大量应用的事实,那么,古人究竟是在什么时候发明了双音钟?随州曾侯犺墓编钟的出土,特别是其中2 件甬钟侧鼓音的敲击标志,将引领人们向问题的答案靠拢:西周早期的编钟,今已有晋侯苏编钟的Ⅰ—Ⅱ式钟、两座国墓编钟等标本,虽已是具备了明确的双音性能;但均未有编钟被有意识地设计和使用侧鼓音的确证;唯到1980 年出土于河南平顶山的魏庄甬钟(见彩版图7),其3 号钟正面右鼓铸就的一个凤鸟纹图案赫然映入人们的眼帘,这应为其明确的侧鼓音敲击点标志。平顶山魏庄编钟的时代,已属西周的早中期。今曾侯犺墓两件甬编钟的侧鼓音敲击标志的出现,明显将这一发明的时间提前到西周的成、康、昭之世(公元前1042—前977 年)的西周初或早期,不会晚于昭王时期而只能更早。可以确认,中国先秦音乐科技上“双音钟”铸调技术的发明,应在周初甬钟创建后不久就已经明白无误地确立了!

三、镈入“乐悬”的开山之作

早期的镈,所见皆为单件。曾侯犺墓出土的这件四虎镈在西周早期即与四件甬钟形成编列,尚属首例。从出土的情况可以看出,曾侯犺墓中的镈与4 件甬钟放置在一起,且排列有序,说明其在当年下葬之时,已被人们看作一个整体。5 件钟镈的测音结果也表明,它们音列有序,共同构成了以E 为宫的“徵—羽—宫—角”的四声音列,体现了最典型的西周编钟的音列规范。曾侯犺墓出土的5 件钟镈,在当时无疑是作为成套的旋律乐器来看待的。即在西周早期,镈这种乐器,已经加入了西周礼乐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乐悬”之中。

镈最重要的早期标本,见于1989 年9月发掘的江西新干大洋洲商墓。⑪参见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新干商代大墓》,文物出版社1997 年版,第80 页。由此,镈这种形式的青铜乐钟,最早始于商代晚期已无疑问。曾侯犺墓出土的镈,是迄今所见唯一经科学考古发掘并出土于墓葬的西周标本,为镈这种乐器的最重要的西周早期标准器。这一考古发现,进一步解决了有关这种青铜乐器聚讼多年的起源、族属性质及断代问题,具有重大的学术意义。曾侯犺墓出土的镈与江西新干大洋洲所出相比,在造型纹饰等方面已有一定的改变(见彩版图8),特别是镈两侧的扉棱以倒悬四虎两两相对为主题,与大洋洲商镈有着明显的区别。但曾侯犺墓镈在四虎主题应用到扉棱的同时,却将大洋洲商镈的立鸟勾戟状多叠羽尾这一古老主题仍加保留,移用于镈体新加的中脊上!相比立鸟勾尾这一主题,四虎的内容应为后出。曾侯犺墓出土的这种四虎镈,还见于故宫博物院的传世品1 件(见彩版图9)、湖南省博物馆藏的采集品1 件(见彩版图10)、《宣和博古图录》的著录1 件、上海博物馆收购品2 件(见彩版图11);还有日本京都泉屋博古馆(见彩版图12⑫图片引自SEN-OKU HAKUKO KAN《泉屋博古 中国古铜器编》,Sumitomo Collection,第162 页。)、美国华盛顿赛克勒博物馆各1 件等;因都不是科学发掘所得,有关其断代历来聚讼纷纭。今幸有曾侯犺墓所出,且保存完好,音高明晰,实属难得!其与同出甬钟构成E 宫徵调式四声音阶,使音域达十一度;并为镈与甬钟的乐悬组合开创了一个宝贵的先例。

北方早期镈自铭为“钟”。至春秋中晚期始有自铭为“镈”者出现。随着西周礼乐制度的不断发展,其内容也逐渐丰富。镈在乐悬的发展之中,或同消共长,或独自嬗变。至西周中晚期,其由最初单件使用的特镈,于中原地区发展为多件成编的形式。如著名的克镈、逨镈,均已是成编列的“编镈”了。不过,目前所见这些西周的重要文物多为窖藏所出,虽因有长篇铭文提供了珍贵的历史信息;但相较于科学发掘于墓葬的曾侯犺墓镈,价值上终究略输一筹。叶家山镈入乐悬的先例,至春秋战国时期,已发展成为大型组合编钟的重要组成钟组。河南新郑郑国祭祀遗址陆续出土的11 套编钟,河南辉县琉璃阁战国墓编钟,以及叶县许灵公墓大型组合编钟,镈入乐悬的重要例证接踵而至,屡见不鲜。

四、初见“周乐戒商”的实例

叶家山曾侯犺墓钟镈的测音结果表明,五钟的正、侧鼓音皆可发小三度或大三度音程的双音,构成为E 宫的“徵—羽—宫—角—徵—羽—宫”音列,完全与周初乐钟“戒商”的制度相吻合。⑬参见王子初《周乐戒商考》,《中国历史文物》2008 年第4 期。叶家山这5 件钟镈,是目前所见周初乐钟戒除商声的最早标本。

所谓的“周乐戒商”,最早见于《周礼·大司乐》。这段文字记载了周代祭祀天、地和人鬼的用乐制度。⑭参见[清]阮元校刻《十三经注疏·周礼·大司乐》,中华书局1980 年版,第789—790 页。本文所引《十三经注疏》均出自该版本。它用“某律为某声”的排比句法,不厌其烦地依次叙述了周乐在三大祭中所用音乐的律声关系:“为宫”“为角”“为徵”“为羽”,唯独不见“为商”之说。汉儒郑玄注《大司乐》,首先提出了他“此乐无商”的发现,由此开始了中国历史上长达两千余年的“周乐戒商”公案。将“周乐戒商”简单理解为“周代音乐中不用商音”,是这一历史疑案的纷争之源。音乐之中,宫、商、角、徵、羽五音(声)为基础、为核心。戒用商声至商声缺失,势必造成“五音不全”!周代的音乐五音不全,难以想象!由之造成了人们的困惑直至今日。

郑玄之后,唐贾公彦疏郑注,虽疏不破注,却把问题弄得愈加复杂。贾疏将这一问题,与西汉京房的“六十律”等生律法理论作无端比攀,对郑玄海阔天空的文人陋习,作了变本加厉的推演。贾疏还不是“周乐戒商”问题上混乱的最大策源地。自唐以降,后世多数文人却是一反郑注、贾疏“商声”的解释,把周乐戒用的商声解释为“商调”。这个论点的始作俑者,是唐代瀛洲司法参军赵慎言。《唐会要》载,开元八年 (720)九月,赵慎言上表论郊庙用乐,其奏章用“商音”“商调”,唯独不见了“商声”。他有意偷换概念,将历史上的“商声”,改成了“商调”。赵慎言一开“商调”论之先河,后儒奇论迭出。宋代大儒朱熹,坐实了“商调”的悖论。⑮参见[宋]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卷86“周礼·春官”,文渊阁四库全书本。其后清儒惠士奇、方苞、江永、李光地、陈澧,⑯参见[清]方苞《周官集注》卷5“春官·宗伯第三”,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清]江永《周礼疑义举要》卷4“春官”,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清]李光地《榕村集》卷5“周官笔记·春官”,文渊阁四库全书本;[清]陈澧《声律通考》,咸丰八年钟山别业丛书本。乃至今日的中国音乐史学家,均接受了“商调”解释:周代的音乐不是不用商音,只是不用商调而已!于是,历代儒家竭力推崇的西周“雅乐”,终于从“五音不全”的尴尬境地中脱出身来。

然而,“商调”之说毕竟不是历史的事实!

先看文献。《乐记》载当年孔子与宾牟贾在观看周初流传下来的经典乐舞《大武》时,因《大武》乐中出现了“商声”而引发的一段对话:

宾牟贾侍坐于孔子,孔子与之言,及乐。曰……“声淫及商,何也?”对曰:“非武音也。”子曰:“若非武音,则何音也?”对曰:“有司失其传。若非有司失其传,则武王之志荒矣。”子曰:“唯,丘之闻苌弘,亦若吾子之言是也。”⑰《十三经注疏·礼记正义·乐记》,第1541—1542 页。

文中的“声淫及商”一语,明确指出所 谓的“商”,是指“商声”。先秦“声”“音”“乐”三个概念有着比较严格的界定。“声”一般是指单个的乐音(或说音阶中的单个音级),即《乐记》郑注中所谓“宫商角徴羽,杂比曰音,单出曰声”⑱同注⑰,第1527 页。。后世“声”“音”概念已有较大的变化。常见如“声”“音”不分,“五声”同“五音”无别;“商声”也可以说成“商音”。这里“声淫及商”,明指“商声”无疑。文中孔子的发问,其前提为“《大武》之声不可及商”。所谓“淫”,意为“滥用”,不该用而用之。宾牟贾在回答孔子这一问题时,也完全接受了孔子的《大武》“声不及商”的潜台词,径直回答:“非武音也”。从文中提到的“武音”“武王之志”看,“周乐戒商”应是周初武王订立的制度。文中提到“有司失其传”语,可见这一政策的管理和实施,政府设“有司”负责。显然,至晚在孔子所处的时代,周初《大武》乐不用商声的规矩久已废弛。孔子一生致力于“克己复礼”,恢复西周的礼乐制度。不用商声正是周礼的重要内容。而《大武》是西周宗庙的经典祭祀大乐“六乐”之一,是开国之君武王之乐。其音乐出现“声淫及商”的现象,自然让孔子耿耿于怀。这段文字的记述,符合孔子的思想和身份,有其真实性。

再看实证。今《中国音乐文物大系》各卷本中,收录了大量有关西周编钟丰富的测音资料。其中许多钟的侧鼓部,都铭有一凤鸟纹,是地地道道的双音钟的侧鼓音敲击点标志。而这些编钟正、侧鼓音的音列中均不见商声,充分证明了周乐戒商,确是西周历史上存在过的事实。曾侯犺墓所出编钟与西周的编钟正相一致,其音阶但用宫、角、徵、羽四声,而不用商声!事实上,在1977 年音乐学家黄翔鹏发现中国先秦青铜乐钟的“双音”奥秘的同时,有关西周编钟的音列中不用商声的现象,也已为其所关注并撰文阐发;只是他当时所做的关于编钟“骨干音”的解释,仍未脱宋朱熹及清儒们“商调”悖论的束缚;但也正如黄翔鹏所说,西周编钟的不用商声,不能说明西周音乐没有商声!也不能说明西周宫廷音乐不用商声!

当前的研究表明,“周乐戒商”的“周乐”,并非如人们传统的那种简单化理解为“周朝音乐”。西周初期实行戒用商声的政策,出于牧野灭商未久时的政治考虑,有其特定的范围和指向性;并不适用于当时所有形式和场合的音乐。从《周礼·大司乐》等文献中,可以窥见戒用商声的政策,仅适用于国家重大祭典所用的一些特定经典乐舞“六乐”,周朝宫廷中“三大祭”所用的大型祭祀乐舞,由黄帝的《云门》、唐尧的《咸池》、虞舜的《大韶》、夏禹的《大夏》、商汤的《大濩》和周武王的《大武》共同组成,都是歌颂各个朝代贤明圣君的古典乐舞,具有史诗的性质。至于西周时出现过的其他各种音乐,如六小舞,包括帗(音若“符”)舞、羽舞、皇舞、旄舞、干舞和人舞,虽也用于各种祭祀活动,但还没有资料表明这小舞的用乐是否戒用商声。一些巫术或宗教性的乐舞,如求雨时用的雩、驱疫时用的傩等;还有流行于广大民间的“散乐”、周边民族的“四夷之乐”等,就更没必要戒用商声了。

研究也可表明,当时戒用商声的规矩,也并不适用于所有的宫廷乐器,而仅限于青铜编钟一种。即便是西周中期以后加入“乐悬”的编磬,也未受到戒商的约束——山西晋侯墓地的93 号墓出土的编磬,其七声音阶齐全赫然在目(见表2)。

表2 晋侯墓地M93 石磬测音数据(10 件)⑲测音数据由王子初团队于晋侯墓地现场实测所得并作音列分析,时间:2012 年11 月22 日。 单位:音分、赫兹

这套编磬为保存较完好的西周编磬,而且墓葬未经盗扰,考古资料丰富而可靠。全套编磬不但没有缺失,而且均能正常发音,音色清脆,音律整齐,高低有序,音域跨越十三度。测音结果的分析表明,晋侯墓地93 号墓编磬已可构成较为清晰的A宫七声音阶。曾侯犺墓编钟出现于西周早期,其时编磬远未成为“乐悬”重器;但其音列已显五声缺商,证明戒商政策早已推行于此时。结合上引《乐记》中宾牟贾答孔子时所言“武王之志”分析,戒商政策为周武王所定的判断,应有其明显的合理性。其时间应在武王牧野之战并建立周朝之后不久。

初步测音表明,曾侯犺墓5 件钟,皆可发小三度或大三度音程,其音列为E 宫 (见表3)。

表3 曾侯犺墓编钟音列⑳参见方勤《叶家山M111 号墓编钟初步研究》,《黄钟》2014 年第1 期,第93 页。

表3 中,序号第4、5 二钟,侧鼓部已有明确的敲击点标志,说明当时编钟的铸制者已经有目的地设计并使用了编钟上的侧鼓音。曾侯犺墓的时代,当不晚于西周昭王之世(公元前995—前977 年)。即是说,中国古代在音乐科技上的重大发明——双音钟的铸调技术,至晚在此时已经毫无疑问地确立了!西周中期前后,编(甬)钟逐渐发展为8 件成套的规范。已有众多证据表明,在8 件套编钟中,首二钟一般不见侧鼓部有敲击点的标志,其侧鼓音的音高也不固定;凡侧鼓部设鸟纹或云纹标志者,均从第三钟起始,其音高也已纳入宫、角、徵、羽四声规范。可证西周编钟的首二钟侧鼓音是不用的。如单从甬钟的角度分析,曾侯犺墓编钟中序号2、3 号不著侧鼓音标志,已初具上述规范。其2 号钟侧鼓音“羽角”,应也在不用之列。若加上四虎镈为首钟,由于镈这种乐器本身的结构特征,其侧鼓音的发音较为含混,一般也不在设计音高之列。故曾侯犺编钟中序号1、2 号钟的侧鼓音“商曾”和“羽角”,均非设计音高;后世编钟的首二钟不著侧鼓音标记及侧鼓音不在设计音列之内的规范,曾侯犺墓编钟早露端倪。

五、西周礼乐制度的发展观

刘汉以往,每一个开国之君无不“功成作乐”,铸钟定律,建立各自的“雅乐”体系,却又无不宣称其乐效法于周之礼乐。以致两千余年来的相关研究,学者文人趋之若鹜。然而,经汉儒之手留存至今的文献,特别是“三礼”——《周礼》《礼记》和《仪礼》,其所描述的西周礼乐制度,西周各级贵族在使用的配享、列鼎、乐悬、乐曲、用乐场合、乐舞队列等方面烦琐的规定,果真是当年的真实面貌?周公制礼作乐伊始,果真实行了如“三礼”所述那样严密、周全的制度吗?今日大量西周墓葬的考古发掘所显示的历史信息,与汉儒的描述大相径庭。曾侯犺墓出土的编钟,作为西周礼乐制度重要内容之一的“乐悬”,为西周早期礼制面貌的认识链,补上了重要的一环,使我们深切感受到曾侯犺墓编钟的学术魅力所在。

近年中国音乐考古学上的诸多发现多与此论题相关。

1992 年8 月被盗发于山西曲沃的晋侯苏编钟,全套应为两组16 件。其中14 件,由上海博物馆从香港购回入藏。㉑参见马承源《晋侯苏编钟》,载《上海博物馆集刊》第7 期。同年对山西曲沃的天马—曲村遗址进行的抢救性发掘,确认这里是西周早中期之际的晋侯墓地;其中的8 号墓经清理出土了2 件编钟,形制与上海所藏编钟73631—73640 一致,铭文相接,当为这套编钟的最后二钟。㉒参见北京大学考古系、山西省考古研究所《天马-曲村遗址北赵晋侯墓地第二次发掘》,《文物》1994 年第1 期。这套编钟的铸造年代可能要大大早于其刻文所示的厉王33 年(约公元前871 年)。

单从形制上分析,16 钟可分三式,各式钟自有其鲜明的特征。

2 件晋侯苏Ⅰ式钟的时代最早。其关键特征在于有旋而无斡,与产自中国南方杨越人的有枚大铙完全一致。其当直接取自杨越,为周初创制甬钟之蓝本。钟不设斡,说明其并未按吊挂演奏的方式设计。2 件Ⅱ式钟,与Ⅰ式钟的钟体结构、纹饰几乎完全一致,唯一的区别在于它增加了斡(吊纽)的设施,从而可以悬挂起来演奏,这是西周甬钟现身的标志,其年代与国编钟相当,可定在康王之世前后。统观已知与12件Ⅲ式钟形制相同或相近的西周编钟,大都已为西周中期器。如年代较早的应侯见工钟,㉓参见韧松等《记陕西蓝田县新出土的应侯钟》,《文物》1975 年第10 期;韧松《〈记陕西蓝田县新出土的应侯钟〉一文补正》,《文物》1977 年第8 期。即被认为是西周恭王时期的作品,Ⅲ式钟的年代也当在此时前后。16 件晋侯苏编钟与音乐演奏方式有关的形制结构、调音锉磨手法和其留存至今的音响所体现出来的音列音阶,均清楚地表明其并非同一个时期的产品,它们应该是在自西周初期至恭王世前后的百余年间逐步发展增扩形成的。其编列由二而四,由四而十六;其形制特征与演奏方式,又从空甬套插、植奏,进而实甬加斡、悬奏,生动地展示了西周甬钟演变成形的历史轨迹。㉔参见王子初《晋侯苏钟的音乐学研究》,《文物》1998 年第5 期。

在甬钟诞生之先,周初统治者以敌视的态度摈弃了商人的3 件套编铙,拿来南方赣鄱流域杨越人的钟枚式大铙,以2 件成组直接应用于宫廷礼仪。晋侯苏Ⅰ式钟是证。其后增加了“斡”——吊纽加以改良,由原来钟口朝上插植击奏,改为钟口朝下悬挂击奏,标志着西周甬钟的诞生。晋侯苏Ⅱ式钟是证。曾侯犺墓编钟是西周乐悬发展中的又一次重要尝试:增扩编列,以4件甬钟外加1 件南方杨越人的四虎镈构成5 件套编钟,并确立了“戒商”政策,在编钟上应用了四声音阶;其后一度镈钟退隐,以编甬钟回归殷商时的3 件套编列传统,国钟、魏庄钟是证。再后才是西周中期前后8 件套规范的确立。这类证据已较丰富,陕西扶风齐家村窖藏出土的柞钟、中义钟,北京保利博物馆藏戎生钟,河南三门峡虢国墓地出土的虢季钟、虢仲钟等,8 件套编钟比比皆是。

大量的中国考古资料,已可勾勒出中国青铜乐钟从最原始的陶铃、铜铃,历经殷商3 件套的编铙、西周的编甬钟,其后编镈、编纽钟的先后加入;经过了如春秋时期的郑公大墓、新郑郑国祭祀遗址、辉县琉璃阁墓等早期编钟的组合形态;最后经由二层五组、37 件套的河南叶县许灵公墓编钟,跃上曾侯乙墓的大型组合编钟的顶峰。气势恢宏的曾侯乙编钟,三层八组、65 件成套的大型组合编钟,无愧中国青铜乐钟的巅峰之作,是人类青铜时代最伟大的作品。它绝非“忽一日”落自九天。追根溯源,指向了周初最早的“组合编钟”——曾侯犺墓编钟。它是中国青铜乐钟史上的一座里程碑,拔地而起,熠熠生辉。曾侯犺墓钟镈之后,镈在西周的中晚期以成组编镈的面貌重入乐悬,进入了多钟形、多钟组的大型组合编钟行列。西周晚期的克镈、克钟,逨镈、逨钟,虽因窖藏所出,资料不全,但其已为不同钟形混合编列的组合编钟,则明白无误。

大型组合编钟的发展历程,反映了西周乐悬制度由简趋繁的发展史,也正是西周礼乐制度从周公的草创,蹒跚而来的真实写照。孔子言:“殷因于夏礼,所损益可知也;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㉕《十三经注疏·论语注疏·为政》,第2463 页。所谓“殷礼”,可解作“殷商礼乐制度”。周(礼)是在殷礼的基础上“损益”而来。周初统治者以南方杨越人的钟枚式大铙取代了商人的3 件套编铙,这仅是表面形式:南方大铙只是一种单音使用的响器,并非多件编列使用的旋律乐器;而商人的3 件套编铙已经是中国出现最早,而且是当时唯一的青铜钟类旋律乐器;西周甬钟一出马,就已经是明白无误的旋律乐器了;这正是来自殷商的编铙。周人抛弃的是殷商编铙之外形,却明显地继承了编铙3 件套成编的旋律性能——这一高层次的内涵。无论是晋侯苏钟,还是国的伯各和伯钟、河南平顶山魏庄钟及陕西长安的长甶钟,迄今所见的西周较早的甬钟标本,无一例外都是被赋予了旋律性能的编钟。这应该就是孔子所谓“周因于殷礼,所损益可知也!”的实质。5 件曾侯犺墓编钟的测音数据及耳测的直观效果,明确构成了西周四声音阶。尽管其被人为地戒除了商声而导致“五音不全”,其作为乐器的旋律性能的存在,毫无疑问。以往文史界提出的关于西周甬钟的来源,是南方赣鄱流域的大铙之器的说法,㉖“甬钟南来说”最早由高至喜在20 世纪80 年代提出:“从目前出土资料看,陕西出土的西周早期末段的甬钟在本地区找不到它的渊源。殷人的小型铜铙,似乎没有被周人继承下来而基本上绝迹了……北方所出早期甬钟却与南方的同期的甬钟的形制、花纹完全一致,说明了它们之间必有的密切关系。而南方的甬钟是从南方的大铙直接发展演变而来,序列清楚,没有缺环。”高至喜《中国南方出土商周铜铙概论》,载《商周青铜器与楚文化研究》,岳麓书社1999 年版,第23 页。从形制的角度说没错;但要全面、合理地评判这一乐器的科学发展历程,抛开了其作为乐器的主要内涵——音乐上的旋律性能——来说,当非确论。曾侯犺墓编钟的出土,为西周礼乐制度基本功能的研究,又一次提供了重要的证据。自远古至西周的考古学研究,表明了中国各个历史时期的社会上层,应该都有过类似的上下尊卑的礼仪规范及相应的用乐制度。上述孔子所言,描述的正是这样的一种现象。只是,历代礼乐在传承之间,后世并非照单全收,而是有所取舍的,周代礼乐制度的核心组件“乐悬”,正是在殷礼的基础上“损益”而成。

西周的乐悬,既有着以祭祀礼仪为主的政治功能,也有着作为音乐艺术的娱乐功能;但周初编钟上体现出的“戒商”制度,客观上证明了西周的统治者继承了殷礼所注重的政治功能,这种功能在周初得到了进一步的强化。编钟乐悬作为音乐的娱乐功能,则居于次要地位。考古发掘资料也体现了周代乐悬制度的发展与衰落的嬗变过程,并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这种嬗变与当时的政治、经济有着密切的关系。至战国时期,编钟乐悬制度的娱人功能被大大提升,甚至成为主导。不仅体现高技术,同时更体现高艺术的曾侯乙编钟,就是这方面的杰作。

西汉以来的文献记载,造成了人们两千余年来关于西周礼乐制度的陋识。西周礼乐制度的形成,并非如先秦典籍中所载“周公制礼作乐”,如《周礼》中记述的那样一切都井然有序。事实应该是:这一制度的形成,从它的萌芽到初步形成,再到发展、成熟乃至衰落,经历了漫长的动态过程。诸如曾侯犺墓编钟,这类西周早期墓葬考古发掘的礼仪乐器,始终在顽强地发出这样的信息。曾侯犺墓编钟于晋侯苏、国墓等编钟之间,正好提供了又一个实证,为人们对西周乐悬初起之时的认识,提供了极宝贵的参照。曾侯犺墓编钟的音乐考古学研究,以其独特的视角和研究方法,突破了汉儒陋识的藩篱,而它所提供的这些重要的历史信息,是在周公千年之后的汉儒们无论如何都难以想象的。

西周礼乐制度,仍是今日众多学者关注的课题。然其相关论著成果,多出汉儒旧议。近年一些知名高校不约而同设立了“国学院”,还有“礼乐馆”“国乐馆”等名目。所谓“国学”者,几是“经学”的代名词;所研究的方法、论点,也无出乾嘉之学。在今日丰富的考古学成果面前,不乏未经推敲之论。中国音乐考古学从自己研究的专题出发,有意无意描绘了有关西周礼乐制度异于汉儒之论的一些侧面,呈示了一段较为真实的历史,也在当今的“国学”研究领域,拓展了一片新的学术 园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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