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以无废城市试点建设为背景
2021-03-20兰婕
中华环境 2021年1期
文 兰婕
新修订的《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以下简称《固废法》)明确了国家建立电器电子等产品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其中生产企业对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是我国无废城市的主要实现途径,具有显著的环境效益、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有助于建立废物循环利用体系。
无废城市是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为引领,通过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持续推进固体废物源头减量和资源化利用,最大限度地减少填埋量,将固体废物环境影响降至最低的城市发展模式。需要明确的是,无废城市本质是一种城市管理理念,旨在最终实现城市固体废物产生量最小、资源化利用充分、处置安全的目标。无废城市建设的关键在于固体废物的治理,我国在固体废物的资源化利用领域正处于探索阶段,尚未建立健全的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
在无废城市建设进程中,生产企业作为主要主体,其行为直接影响着生态环境保护与资源可循环利用,但仅仅依靠源头减量无法实现无废城市的理念。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是将生产者对其产品承担的环境责任从生产环节延伸到产品设计、废物处置等整个产品生命周期,实现环境成本内部化的废物管理制度创新。
2019年,《“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提出了以铅酸蓄电池、动力电池、电器电子产品、汽车为重点,落实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到2020年,基本建成废弃产品逆向回收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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