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的渊源与价值
2021-03-16毕淑敏
黄河黄土黄种人 2021年2期
毕淑敏
新时代,随着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发展,法治建设越来越成为社会治理的热点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建设要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全面推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当前中国社会无法忽略的重要一点。习近平总书记通过对全国依法治国的一步步探索,逐渐形成了新的思想与理念,形成了国家治理现代化的新视角,为社会主义的法治探索提供了实践基础。
一、历史渊源
奢靡之始,危亡之渐。习近平总书记的法治思想不是空穴来风,其在中共十八大以及十九大的社会实践过程中,逐渐对社会具体情况作出重要论述,即形成了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也推进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依法治国思想自先秦时期就已经活跃起来,最终形成了大一统国家——秦朝,法家思想盛行。中国现代以来的依法治国思想继承于此,并广泛吸收了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与中国共产党重要领导人的法治思想,形成了符合现代中国实情的依法治国的思想理念。
(一)中国传统法治思想
中国法治思想最早可追溯到先秦时期,以商鞅为代表的法家思想深入人心。《汉书·艺文志》提到,法家思想即“依法治国,赏罚分明,刑法为主,以礼辅助”,成为中国封建社会延续千年的治理思想。法家思想活跃于春秋战国时期,由于礼乐崩塌,社会矛盾尖锐,急需通过集权与严厉的法治推动地区经济发展,维持社会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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