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数字地震台网快速测定速报震级结果评估
2021-03-15杨彦明
王 磊,杨彦明*,郅 惠,倪 铭,王 勇,徐 岩
(1.内蒙古自治区地震局,呼和浩特 010010;2.呼和浩特新城区团结小学,呼和浩特 010010)
0 引言
内蒙古自治区位于中国北部,东西跨度大,活动断层纵横交错,地质构造较为复杂,地形地貌差异较大。区内有东部和中西部两大地震活动地区,东部地区主要受太平洋板块挤压导致的东北深震的影响,中西部地区主要受鄂尔多斯块体周缘、阴山以及燕山构造带的影响[1-2]。历史上曾发生多次中强以上地震,对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甚至生命和财产均造成较为严重的损害[3]。
1972 年,内蒙古地震监测工作正式开展,2003年开始进入快速发展阶段。通过“十五”项目建设,建成8 个国家数字测震台、28 个区域数字测震台组成的地震观测台网[4]。截止2019 年,内蒙古数字地震台网已发展为48 个省内台站和60 个邻省台站构成,所有108 个台站的监测波形数据全部实现实时传输,与周边省份地震台网和国家地震台网也实现了实时共享[5]。
随着内蒙古自治区地震监测台站的不断增加,监测台站覆盖率得到提升,地震监测能力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快速精准地确定地震三要素(发震时刻、震中位置、地震震级)是地震速报工作的首要要求。目前,内蒙古测震台网进行地震速报时,对于行政区内M<2.7 的地震,若为有感地震或触发AU(自动地震速报系统)警报,需要在15 min 内完成地震速报工作;对于行政区内M≥2.7 的地震,按照行政区边界范围进行划分,50 km 范围内(2.7≤M≤3.9)、100 km范围内(4.0≤M≤4.9)、200 km 范围内(5.0≤M≤5.9)、300 km 范围内(M≥6.0)发生地震后,15 min 内完成地震速报结果测定,并向国家地震台网中心进行初报①内蒙古自治区地震监测中心.内蒙古测震台网地震速报工作手册[Z].201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