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特征及经验借鉴
2021-03-13徐成龙
环渤海经济瞭望 2021年10期
韩 硕 徐成龙
一、前言
生产性服务业的集聚和发展程度,是衡量一个国家和城市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重要指标。作为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服务业,生产性服务业已成为拉动经济的新动力、新方向。生产性服务业具有高度的产业相关性和较强的跨界服务性,与产业结构相比,生产性服务业集聚及其空间布局更具现实意义。
2014 年,国家在《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升级的指导意见》(国发[2014]26 号)中提出,“要坚持集聚发展......因地制宜引导生产性服务业在中心城市、制造业集中区域、现代农业产业基地以及有条件的城镇等区域集聚,实现规模效益和特色发展”。这将推动生产性服务业的集聚发展这一举措纳入了国家战略的范围中。
二、山东省生产性服务业集聚现状
按照国家统计局《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生产性服务业具体包括“交通仓储邮电业”、“租赁和商业服务业”、“批发零售贸易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六大行业。2019 年,山东省生产性服务业以批发零售贸易业为主,占总增加值的43.72%,金融业和交通仓储邮电业分别为山东省生产性服务业的第二大行业和第三大行业,其增加值占比分别为18.74%和16.31%,科研、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等行业均未超过10%。
借鉴已有研究,采用区位熵、专业化指数及多样化指数对山东省各地市生产性服务业集聚进行衡量,结果如表1 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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