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欧盟生态设计指令(EU)2019/2020
2021-03-13苏振标
刘 影 苏振标
(广州特种机电设备检测研究院国家防爆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 广州 510760)
引言
2019年10月1日,欧盟颁布了新的关于光源及独立式灯控制装置的ERP指令—(EU)2019/2020,将于2021年9月1日强制实施。这个指令整合了所有关于照明产品的ERP指令的要求,并将取代这些指令:(EC)244/2009(非定向灯泡的生态设计要求)、(EC)245/2009(荧光灯、高压放电灯及其镇流器的生态设计要求)和(EU)1194/2012(定向灯泡、LED灯泡和相关设备的生态设计要求)。与现行的指令相比,新指令在要求和测试方面都有比较大的变化。本文解析了指令(EU)2019/2020的要求,并结合现行指令的要求,分析新的ERP指令对现有产品的影响,为出口欧洲的灯具生产及经销企业做参照。
1 指令范围
1.1 适用产品
指令(EU)2019/2020适用的产品类型有光源和独立式控制装置[1]。在灯具产品中包含的光源和独立式控制装置也适用。这里的“光源”是指打算释放光的、电气供电的光源,使用白炽灯、荧光灯、高压放电灯、LED或者OLED,或者它们的组合。并需符合下面条件:
1)色坐标x和y在下面的范围:
0.270 2.317 2x2+2.365 3x-0.219 9 2)每mm2发光表面面积的光通量小于500 lm; 3)光通量在60 lm到82 000 lm之间; 4)显色指数(CRI)>0 。 另外不满足1)条件的高压钠灯也在本指令范围内。 这里的“光源”不包含如下的产品: 1)LED晶元或者LED芯片; 2)LED封装; 3)包含光源的产品,光源可以从产品中移开检验; 4)光源内的发光部件,这些部件不能从光源中移开检验。 本指令不适用在下面这些环境及设备中应用的产品: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使用;应急使用;放射及核医学设备;军事民防机构里的设备、车辆、海上设备或者航空器;机……1.2 不适用产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