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服务供给与城市雾霾治理
——差异性与机制研究
2021-03-13朱英明
王 念 ,朱英明 ,裴 宇
(南京理工大学 经济管理学院,江苏 南京 210094)
改革开放以来,中国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为经济增长持续注入活力。伴随着城市规模扩张,一系列生态环境问题逐步显现。世界卫生组织全球城市空气污染数据库指出,中国绝大多数城市的颗粒物(PM10)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水平超过世界卫生组织的标准。全球PM2.5年均排放量前100的城市中,有30个城市来自中国。2018年中国《生态环境状况公报》显示,全国有217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超标,占全国空气质量超标的64.2%;338个地级市发生重度以上污染的频率达2 721天次,其中以PM2.5为首要污染物的天数占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的60.0%,呈现范围广、频率高、常态化的特征。一系列事实表明,以雾霾污染①根据中国气象局的解释,雾霾既是一种天气现象,也是一种大气污染状态,其主要成分是PM2.5。雾霾天气是由气象条件和排放共同决定的,其出现是气象问题,更是环境问题,故本文采用“雾霾污染”一词进行表述,并以PM2.5浓度衡量。具体解释见http://www.cma.gov.cn/2011zwxx/2011zyjgl/2011zyjgldt/201402/t20140224_239174.html。为首的城市环境问题已成为阻碍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的桎梏。
近年来,公共服务供给作为政府职能和综合治理手段的地位不断凸显,其对促进经济增长、增加就业、改善居民福利、推动城市规模扩张的作用已被诸多研究证实[1-2][3]149-164,在此过程中也可能由于拥挤和其他集聚负外部性的存在而引致摩擦[4]。高质量发展阶段需要协同推动经济发展和环境保护。环境质量与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相伴随,公共服务供给的规模、结构和分布在改变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同时,必然会对环境质量产生重要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