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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中山“党治”监察思想下的实践与反思

2021-03-12王帅

党史博采·理论版 2021年1期

[摘要]在中国政治制度史上,孙中山首开“党治”先河,其监察思想在“权能分治”理论提出后,由单一的监察院行使监察权,发展为包括“政治系统”和“党治系统”双轨并行,“政权”“治权”和“党权”三方参与的多元立体的监察体系。但在“党治”下的实践中,由于一权独大的“党权”不断干扰“治权”和弱化“政权”的监察权力,使孙中山监察思想的内核发生了变异。通过反思孙中山“党治”监察思想的失效,理清其监察思想中的内在逻辑矛盾,从而揭示政党的自身建设和接受监督的重要性。

[关键词]“党治”;“权能分治”;监察思想

[作者简介]王帅(1994-),男,汉族,河南漯河人,新疆师范大学政法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执政党建设与当代中国政治研究。

[中图分类号] D693[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 1006-8031(2021)01-0007-03

“权能分治”理论提出前,孙中山监察思想的重点集中于监察院的监察权。随着“权能分治”理论的成熟和“党治”的运用,其监察思想形成了多元立体的监察体系,这在中西监察思想史上是一个重大飞跃。随着国民革命的发展,促使孙中山更加倚重“党权”实行“党治”,虽然在“党治”下孙中山监察思想未能得以有效实行,但其理论价值和失效原因仍值得借鉴和反思。

一、孙中山监察思想的主要内容

在“权能分治”理论提出之前,孙中山强调监察院的监察权独立,试图以此纠正西方代议制的不足。“权能分治”理论提出后孙中山监察思想取得了巨大发展,形成了“政权”和“治权”的双向监督。但革命发展的需要迫使孙中山在监察中引入“党权”,最终其监察思想发展为包括“政治系统”和“党治系统”双轨并行,“政权”“治权”和“党权”三方参与的监察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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