抒情的现代性及其变奏
2021-03-12杨碧薇
扬子江 2021年2期
杨碧薇
关于汉语新诗的本质,在不同时期都有人论及。新诗早期,康白情认为“诗是主情的文学”①;周作人表示“我只认抒情是诗的本分”②,“虽然也可以用以叙事或说理,但其本质以抒情为主”;郭沫若指出“诗的本职专在抒情”③。即使是在叙事诗红得发紫的年代,高声赞美甘蔗林和青纱帐的郭小川也坚持“诗,真正的诗,主要是抒情的”④……这些简明而又坚决的观点,包含着某种必然的“巧合”。近者则如蓝蓝,她更是将2017年出版的诗集命名为《唱吧,悲伤——蓝蓝抒情诗选》。在一次对谈中,蓝蓝大方地承认:“到了90年代中期,有一阵子我身边很多的诗人都不再写抒情的、很书面语化的诗了,他们开始写特别口语化、叙事性特别强的诗……我就怀疑自己是不是真的不应该这么写。但是我很快就否定了自己的这种想法。”⑤这些穿越时空的“巧合”透露:并不需要复杂的教育和论证,新诗诗人们都本能地指认“诗的本质在于抒情”⑥。
先不论这种认识的来源如何,是否可靠,且看今日之新诗,抒情的身影也从未远离。对每个新诗诗人而言,抒情都不会是陌生的,它是新诗里一种最普遍的存在,也是诗人之为诗人的基本素养。但是,如果要更深入地了解新诗,并从其来龙去脉中抽取到“诗”的本质,我们仍有必要探究新诗抒情的内在含义。
新诗里的“抒情”是一个复合的概念,其源头有二。一是中国古典文学的抒情传统,二是在西方影响下形成的“抒情现代性”。先来看第一个源头。抒情,在中国文学里古而有之、生生不息,它对中国文学(尤其是古典汉诗)产生的深远影响是有目共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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