善用惩戒方为高
2021-03-11万玮
河南教育·基教版 2021年3期
万玮
中国传统习惯上强调严格的教育,说小孩子“三天不打,上房揭瓦”。在过去,父母可以打孩子,而且打得理直气壮——棍棒底下出孝子;教师也可以打学生——不打不成器。旧时私塾老师打学生会使用一个通用工具,叫戒尺。所谓戒尺,惩戒之标尺也!戒尺的历史悠久,很可能在老师这个职业诞生不久后就有了。
近年来,惩戒成为教育界的一个热点话题。对教育管理部门来说,如何让教师恰当地行使教育惩戒权成为两难的选择。
一方面,孩子在成人面前属于弱势群体,未成年人权益要保护,体罚作为一种落后的教育手段理应被禁止;另一方面,有的熊孩子无法无天,教师缩手缩脚,教育效果难以得到保证。
戒尺能不能使用?——要看使用者是谁。2020年疫情期间,孩子们在家上课,很多家长压力巨大,据说网络上戒尺的销量显著增长。在教育部新颁布的《中小学教育惩戒规则(试行)》中,教师使用戒尺等工具进行惩戒属于红线,不能触碰。
学校教育指向的是未来生活。因此,对于教育惩戒,也应当从未来的角度来看。
首先,惩戒需要吗?
回答是“当然需要”。社会运行需要规则,个人自由需要边界。疫情防控期间,个别人不严格执行疫情的隔离规定,到处乱跑,给他人、社会带来很大的麻烦。对这类行为必须惩戒。
其次,惩戒有用吗?
回答是“有一定作用”。大多数人在理性的状态下一定会考虑自身行为所带来的后果,如果与道德、法规相悖,还是要三思而后行。惩前可以毖后,治病能够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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