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各地区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研究
2021-03-11程质彬
陇东学院学报 2021年2期
程 质 彬
(安徽商贸职业技术学院 工商管理系,安徽 芜湖 241002)
1 研究背景
所谓文化产业,从产品的角度讲,就是“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娱乐产品和服务的活动,以及与这些活动有关联的活动的集合”[1]。而旅游产业的产业地位饱受争议,因其并非由传统意义上的同类企业构成,且产业中多数企业和部门都有自己的产业归属。部分学者从市场相同这一特点出发对旅游产业进行定义,如李天元将其界定为“为旅游者旅游活动提供产品和服务的经济性产业”[2]。
产业融合是产业之间相互交叉、相互渗透,逐渐形成新业态的过程[3]。旅游产业的定义决定了旅游产业边界的模糊性,为旅游产业和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奠定了基础,这也是近年来我国旅游业实施“旅游+”战略的理论依据。旅游产业与文化产业融合,既有可行性,又有必要性。文化产业可以增加旅游产业的内涵,提高旅游产业的吸引力;旅游产业可以提高文化产业的市场影响力,成为文化产品走向市场的重要载体。
2018年4月文化与旅游部成立,随后各地文化与旅游部门陆续成立。各级文化与旅游主管部门的成立,为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的融合扫清了障碍、创造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必将进一步推动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在此背景之下,关于文化产业与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的研究逐渐成为热点。
安徽省文化资源和旅游资源丰富。以徽商为标志的经商文化、以徽派建筑为主的建筑文化、以徽菜为主的饮食文化、以黄梅戏为主的戏剧文化、以桐城文派为代表的文学流派等都具有一定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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