困境与出路:平台型企业的责任方向
2021-03-10周卫中
可持续发展经济导刊 2021年2期
关键词:企业
周卫中
共享经济催生了大批平台型企业。近来,围绕平台型企业的新闻不断,先是蚂蚁金服的IPO上市被紧急叫停,后是国家市场监督总局对阿里巴巴收购银泰商业、丰巢网络收购中邮智投、阅文集团收购新丽传媒等三起未依法申报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做出行政处罚。从全球范围看,针对平台型企业的批评声不断。在美国,“抵制Facebook运动”风波尚未平息,多个州又发起了针对Facebook的反垄断诉讼。
在经历了互联网经济的快速发展后,无论是政府还是公众对平台型企业的认识变得更加理性,曾经的共享经济“宠儿”而今不得不面对越来越多的质疑,涉及商业模式(如竞价排名)、债务处理(如P2P)、从业人员的体面劳动、交通违法(如快递、外卖骑手)、消费者隐私保护等。事实上,针对平台型企业的质疑和讨论涉及两个层面的话题,一是守法经营,二是企业社会责任。
虽然平台型企业在扶贫、防疫等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如京东物流在疫情期间保障防疫物资配送,腾讯、钉钉免费提供会议平台,支持“停课不停学”等,但从整体上看,平台型企业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还远没有达到公众的期许。因此,有必要结合平台型企业的特点对其面临的道德困境进行分析,探讨平台型企业社会责任的出路。
红利:技术撬开新天地
广义上看,平台就是一个用来交流、交易的场所。在商业领域,平台型企业是指促成双方或多方市场交易主体交易的现实或虚拟空间。狭义上看,平台型企业是指以互联网为依托、以信息控制为手段促成大量市场主体进行交易、虚拟为主现实为辅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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