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府会计制度在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的应用
2021-03-10孟亚文
现代营销·经营版 2021年1期
孟亚文
(山东省地勘局第二水文地质工程地质大队(山东省鲁北地质工程勘察院) 山东 德州253000)
在市场经济快速发展中,事业单位作为社会性能较强组织,并不以盈利作为发展目标,往往对会计核算工作缺乏重视,导致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工作质量较低, 难以满足国家预算收支指标[1]。 为了降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所产生的问题,来自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梳理事业单位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新政府会计制度,达到解决会计核算问题的目的,进而实现事业单位会计核算水平的提升。在新政府会计制度的落实中,事业单位应按照制度完善自身会计核算中存在的问题, 对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全面落实表现出较强的推动力[2]。
一、新政府会计制度与传统政府会计制度的异同
在传统政府会计制度中, 事业单位的会计核算方式为收付实现制度, 而权责发生制则作为事业单位经济业务开展的基础条件,上述两种制度的运用可以实现政府资金流动情况的反映,但是对事业单位真实财务经营状况难以实现全面的反映, 导致事业单位相关人员对企业的发展现状无法了解, 且经济业务发展中存在财务风险,不利于事业单位的健康发展[3]。 在新政府会计制度的实施中,会计核算基础为权责发生制,事业单位的预算会计的基础主要为收付实现制度。 两种制度的结合运用实现对事业单位的财务管理信息的真实反馈, 也能让相关人员切实了解事业单位预算执行效果, 有助于事业单位会计核算工作的规范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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