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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自治组织建设

2021-03-09

江苏年鉴 2021年0期
关键词:民政厅社区服务城乡

【基层社区概况】截至2020年底,江苏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21373个,其中,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7328个、村民委员会14045个,换届后,居委会成员37625人,村委会成员60424人。全省99%城市社区和97%的农村社区基本达到省级和谐社区建设标准。9月起,全省开展第十二届村委会和第七届居委会换届选举工作,这是首次“3年改5年”“两委”换届同步推进。

(省民政厅 孙 超)

【社区建设投入】研究起草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分配方案,加大社区建设资金投入。2020年省级投入1.05亿元城乡社区建设专项资金。各地以政府公共财政投入为主渠道,整合资源,多方筹集建设资金,通过省级“以奖代补”资金引导,撬动地方财政配套社区建设资金5.6亿元,进一步整合社区服务资源,提升为民服务效能。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城市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苏发〔2017〕24号)和《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苏发〔2018〕13号)文件精神,按照“十三五”末全省城乡社区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达标率达95%以上的目标,指导各地用好各级城乡社区建设引导资金、党组织为民服务资金等经费,通过新建、购买、置换、改(扩)建、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方式,重点加强经济薄弱村、老城区社区用房建设,2020年全省共完成改造提升和新建300个社区综合服务中心任务,新增城乡社区服务用房面积近6.8万m2,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水平不断提升,功能配套进一步完善。截至年底,全省社区综合服务设施面积达每百户30m2新标准的城乡社区占比为85 %。

【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各地贯彻落实《江苏省“十三五”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套标准》,健全社区综合服务中心的基本公共服务功能。坚持以居民需求为导向,依托“社区+”平台,整合社区资源,进一步拓展服务功能,健全服务体系,不断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生产生活和物质文化需求。各地积极整合社区服务资源,采取“三社联动”“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导社区创新服务,精心打造“一站式便民服务”平台,89个县(市、区)推行“一门受理、一站服务、全科社工”服务模式,方便城乡居民生产生活。加强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共有13个设区市和70个县(市、区)实行“三岗十八级”薪酬体系。全省注册登记社会组织达9.7万家,有近6.58万名持证专业社会工作者和1600 余万名注册志愿者活跃在城乡社区一线,为居民群众提供多样化、差别化的社区服务,重点加强社区助老、助幼、助残、助困服务能力建设,增进弱势群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大力发展市场化服务、便民利民服务、居民志愿互助服务等,推进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不断创新和完善公共服务供给模式,提高社区服务社会化水平。鼓励各地发展面向居家养老、儿童关爱、文体活动、家政服务、社区电子商务等“互联网+社区便民服务”,完善各类社区信息服务载体,探索社区服务线上线下相结合模式。

(省民政厅 周 伟)

【社区疫情防控】2020年,全省各地动员30万名社区工作者、网格员坚守2.1万余个城乡社区,扎实做好站岗值守、排查人员、宣传政策、保障生活、助力复工复产等方方面面工作,筑起社区防线的铜墙铁壁。摸排疫情防控线索41万条,服务居家隔离人员546万人次。印发关于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回信精神、扎实做好社区常态化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制定20条硬核措施,在全国率先出台关心关爱防疫一线城乡社区工作者政策文件。全省约 1.53万家社会组织参与疫情防控工作,社会组织累计募集捐赠资金约 12.15亿元,筹集医用口罩、消毒水、防护服、呼吸机等各类防控物资1604.04万件。经济发达市、县地区的社会组织在疫情防控中表现更为突出,例如,苏州全市1500 家社会组织积极参与防疫抗疫,捐助资金超3亿元,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贡献力量。全省共有4个社区居委会、45 名社区工作者受到全国、全省表彰。

(省民政厅 孙 超)

【政社互动】围绕基层政府转职能、自治组织增活力、居民群众得实惠的要求,各地理清基层政府和群众自治组织之间的权责边界,对准入事项严格审定,履行合法性审查和社会公示等程序,推动实现政府治理和社会自我调节、村(居)民自治良性互动。在2019年底全省乡镇(街道)推行“政社互动”模式实现全覆盖的基础上,2020年持续巩固“政社互动”全覆盖成果,深度加强“政社互动”的内涵建设。

表269 2020年江苏省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统计

淮安市清江浦区清浦街道南港社区搭建“有事好商量”议事堂,征求社区治理、群众需求、民生需要等意见。图为12月1日,社区居民商议社区建设事项。赵启瑞 摄/视觉江苏网供图

【社区协商】按照协商于民、协商为民的要求,大力发展城乡社区协商。以扩大有序参与、推进信息公开、加强议事协商、强化权力监督为重点,将涉及居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公益事业以及居民反映强烈、迫切要求解决的实际困难问题和矛盾纠纷等内容纳入城乡社区协商目录,进一步规范协商程序,拓展协商的形式内容。组织开展村级议事协商示范点建设,推介一批优秀协商案例,以典型经验引领推动城乡社区协商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贯彻落实《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规范村(居)民自治章程,将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修订纳入城乡社区协商的框架体系,有效衔接有机推进。部署开展村规民约和红白理事会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广泛开展优秀村规民约征集评选和宣传推介活动,评选出100个典型《村规民约》,在相关媒体组织公布。结合村(居)民自治等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进一步规范村(居)务公开、社区协商、村(居)委员会成员民主评议等工作,重点加强征地拆迁、土地流转、资产发包、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的村务监督工作,坚决防止村(居)领域黑恶问题和腐败问题滋生。

【基层居民自治】省民政厅下发通知,指导各地制定村级小微权力清单,开展试点工作的县(市、区)年底达80%。各地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村民自治机制,推动以促进小微权力透明运行、有效监督为重心,以村务公开、村务监督工作制度化、程序化、规范化建设为重点,着力健全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制度机制,将村务监督村务公开进行有机结合,净化重点事务的民主管理决策,进一步提升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各地在持续深化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基础上,严格落实工作例会、工作报告、工作台账、工作保障等制度,不断提高村级事务运行的规范性、有效性。

【三社联动】制定下发《江苏省城乡社区“三社联动”水平评价指标体系》,检测社会组织、社会工作和社区联动创新服务的能力水平,推动全省7000 余个城市社区实现“三社联动”高质量发展。各地加大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推进力度,整合“三社”与志愿服务、社区养老、社区救助、防灾减灾、文体教育、医疗卫生等资源,打造“社区+”平台,优化各级各类资源在城乡社区的配置融合,促进社区服务提质增效。推广“三社联动”(社区)试点做法,培育“三社联动”(街镇)典型,深化开展志愿服务、公益慈善服务,形成“三社联动+”效应,不断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省民政厅跟踪指导南京雨花台区、溧水区关于“三社联动”“政府购买服务”的创新治理实践,加强专家指导和舆论宣传,带动面上工作开展。

(省民政厅 周 伟)

【社会工作队伍建设】截至年底,江苏省持证社会工作者65891人,居全国第二,每万人拥有持证社工专业人才数达8个,培育社会工作服务机构1693 家。选拔推荐全国社会工作领军人才6人、省级社会工作领军人才75人。省民政厅、省卫生健康委联合举办全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线上培训,指导各地组建103 支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团队,1334人入选,为有需求的各类受疫情影响群体提供心理疏导和社会工作服务。举办202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全省报考人数达57526人,较上年增加6616人,同比增长13%。12月22日,苏皖豫社工机构“牵手计划”总结座谈会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年培养计划洽谈会在常州召开。会议总结自2017年11月以来帮扶成效,并就进一步结对合作进行洽谈。2017年11月至2020年11月帮扶期间,全省累计援派超230人次,工作时间超3000个工作日,开展社工专业培训183期,培育社工服务机构16个,新建或改扩建社会工作站(室)38个,为困境儿童、留守老人等特殊群体开展各类专业服务项目。开展2019年度江苏省优秀社会工作案例及项目征集活动,经基层申报、初评推荐、专家评审、厅内审核等程序,确定优秀案例和案例一等奖各5个、二等奖各10个、三等奖各15个。

(省民政厅 倪 华)

延伸阅读:

“十三五”时期江苏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回顾

社区是党委和政府联系服务群众的“神经末梢”、社会治理的“最后一公里”。“十三五”期间,江苏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全国街道(社区)治理创新实验区数量居于全国第一,先后有15个市、区获评“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2个区获评“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3个市、区获评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与全省基层社会治理现代化进程相一致,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基层群众自治达标率、社会安全感等指标得到大幅提高。五年来,江苏在完备政策体系、创建和谐社区推进治理创新等方面成果丰硕,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探索路径,做出积极贡献。

一、顶层设计,形成完备基层治理政策体系

为更好地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十三五”期间,省民政厅积极开展基层社区治理领域的法规政策创制。2016年9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颁布修订后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2019年9月,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修订出台《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办法》,这两部地方法规为江苏推进农村基层民主,维护村民合法权益,保障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深化农村基层群众自治提供强有力的法制保障。2018年,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加强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的意见》,为全国首个针对农村社区治理服务的专题省级文件,受到民政部高度肯定,为完善农村社区治理与服务,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提供重要遵循;制定印发《关于完善“三社联动”机制加快推进社区治理现代化的意见》,为创新基层治理提供政策保障。2019年,修改后的《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办法》,将村民委员会每届任期由三年修改为五年;省民政厅及时修订《江苏省居民委员会选举规程》和《江苏省村民委员会选举规程》,规程吸收固化全省各地选举的实践创新和行之有效的制度规定成果。五年间,各地党委、政府总结基层创新实践,先后出台配套政策126余件,各县(市、区)出台配套文件860余个,全省城乡社区治理的法规政策体系更加完善,形成较为完备的基层治理政策体系。

二、加大投入,基本实现和谐社区全覆盖

全面推进城乡和谐社区创建工作,着力加强社会管理创新,优化社区服务功能。截至2020年底,全省城乡和谐社区建设达标率分别达99%和97%,全省基本实现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创建目标,基本实现和谐社区现实全覆盖。“十三五”期间,省财政持续加强省级城乡社区服务能力建设专项资金的投入力度,2018年之前每年投入1亿元专项资金,2018年起建立专项资金逐年增长机制,增加至1.05亿元专项,“十三五”期间共引导地方财政累计投入社区治理服务资金超70亿元。五年里,省民政厅引导各地落实《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将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按照每百户居民不低于30m2的标准,通过新建、购买、置换、改(扩)建、项目配套和整合共享等方式,进一步提升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水平,完善功能配套。截至2020年末,全省城乡社区全部建立综合服务设施,其中85%的城乡社区达每百户30m2的国家新标准。各地在加强社区服务设施建设的基础上,优化完善社区服务能力,整合社区服务资源,推广“一门受理、一站式服务”,89个县(市、区)推行“全科社工”服务模式,全面推进“三社联动”,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社会组织公益创投等方式创新社区服务方式。全省注册登记社会组织达9.7万家,有近6.58万名持证专业社会工作者和1600 余万名注册志愿者活跃在城乡社区一线。

三、治理创新,为社区治理现代化提供样本

围绕优化社区治理结构、丰富社区自治形式、完善社区服务体系等重点领域开展创新探索。五年来,先后有15个市、区获评“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2个区获评“全国街道服务管理创新实验区”,3个市、区获评全国农村社区治理实验区、7个案例获评“全国社区优秀工作法”,数量均居全国前列。连续三届蝉联“中国社区治理十大创新成果”榜首。“十三五”期间,在组织村(社区)“三社联动”试点取得成效的基础上,进一步强化乡镇(街道)层面“三社联动”实验创新,拓展“三社联动+”“网络+网格”等创新治理措施,深化开展志愿服务、公益慈善服务,形成“三社联动+”效应,不断激发基层社会治理活力。苏州市采取“镇街打包、村居落地、统筹设计、专业服务”的方法,探索创新社区、社会组织、社会工作“三社联动”深度融合。省民政厅开展县(市、区)“三社联动”评价标准研究,对社区治理“三社联动”工作,进行发展状况、运行机制与效果的评估和检查。南京建邺民政局与省民政厅基层政权和社区治理处合作,在全国率先研究创新建立“三社联动”评估指标体系,将“三社联动”工作纳入标准化管理,并推介南京雨花台区“三社联动”、溧水区“政府购买服务”等经验做法。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全省30万社区网格人员,摸排出疫情防控线索41万条,服务居家隔离人员546万人次,使社区成为疫情防控的坚强“堡垒”。

四、居民自治,形成基层治理合力

五年来,江苏健全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各地围绕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相关决策部署,将村务监督村务公开进行有机结合,净化重点事务的民主管理决策,进一步提升村级事务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水平。居民自治组织和自治制度在社区治理改革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各地探索新形势下基层群众自治的有效实现形式,进一步完善村民小组(自然村)自治措施,大力开展“邻里自治”“楼宇自治”“院落自治”“互联网+居民自治”等“微自治”实践,带动居民群众广泛参与。基层社区治理的鲜活经验获得广泛赞誉。2017年扬州市邗江区康乐社区的老旧小区自治管理的实践经验、南京市江宁区创新实施“三聚”工程、促进街道协同共治经验被全国社区建设部际联席会议以简报刊登向全国推广;南京市栖霞区“掌上云社区”在2018年首届“长三角城市治理最佳实践案例评选”中获最佳案例,并入围首届“中国城市治理创新奖”。

五年来,各地持续加强“五个民主”制度建设,突出将协商民主贯穿自治服务工作始终,切实凝聚社会共识,形成基层治理合力,涌现出“社区天天乐”“村民议事代表团制”“睦邻议事坊”“马庄精神”等一大批基层群众自治鲜活案例。以聚焦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实事为出发点,用好“协商民主”这把金钥匙,坚持为民服务解难题,解决好群众身边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切实提高老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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