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遗产保护
2021-03-09
江苏年鉴 2021年0期
物质文化遗产保护
【物质文化遗产概况】江苏是文物大省,古文化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等门类齐全,文物古籍遍布城乡各地,在全国占重要地位。截至2020年底,全省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4700 多处,其中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251 处,省级文物保护单位951 处;拥有苏州古典园林、中国明清皇室陵寝——明孝陵、中国大运河江苏段3处世界文化遗产,另有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项目4 处;国家历史文化名城13座、中国历史文化名镇31 座、中国历史文化名村12 座、中国历史文化街区5 处、中国传统村落33个;省级历史文化名城4 座、名镇8 座、名村6 座、历史文化街区56 处、历史文化保护区1处、省级传统村落309座。6月30日,中宣部、财政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文物局四部门公布第二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片区分县名单,江苏64个县区入选。新增国家工业遗产项目2 项(常州大明纱厂、双沟老窖池群及酿酒作坊)。
【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完成可移动革命文物现状调查、全省革命纪念馆专项调查、革命文物名录基本信息填报,开展不可移动类革命文物名录调查核定工作,广泛征求宣传、党史、优抚部门和专家意见,形成首批江苏省革命文物名录初稿。继续实施红色遗产、名人故居和革命文物抢救性保护与展示提升工程,组织实施江淮大学旧址修缮等19项工程,投入资金1998万元。完成新四军苏北指挥部旧址维修等18 处省级以上红色遗产和名人故居保护利用项目方案审批,完成中山陵国民革命军阵亡将士公墓修缮等16项省级以上革命文物保护项目审批,组织专家对太平天国忠王府局部建筑维修等5 项革命文物保护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