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层“再造”:基层脱贫攻坚的组织运作机制研究
2021-03-09吴晓璐
湖北农业科学 2021年4期
吴晓璐
(河海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 211100)
1 问题的提出
消除贫困是中国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重要使命。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战略高度,把脱贫攻坚摆到治国理政的突出位置。党的十九大后,党中央把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2018年6月,按照党的十九大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总体部署和各地区各部门贯彻落实打赢脱贫攻坚战的进展及实践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并确定了“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体制,层层落实扶贫责任,明确责任追究机制,为各地开展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提供了总的政策遵循。
然而,当前贫困治理主要通过委托各级地方政府组织以“项目制”[1,2]“行政发包”[3]“政治锦标赛”[4]等形式进行,在多层“委托-代理”模式下,地方政府在扶贫实践中,常采用共谋、变通、申诉等行动策略,以应对上级政策指令[5],容易导致资源浪费[6]、基层政权悬浮[7]、精英俘获[8]等偏差现象。在此过程中,组织发生型变,常态化的科层治理无法应付脱贫攻坚的深入进行,从按部就班、分科设岗的基本组织形态转向中央到地方成立领导小组、指挥部[9],并成为科层治理运动化的实践路径[10]。
由此,学术界对基层贫困治理的运作机制产生2 种观点并对立起来,运动式治理被认为是制度不足的典型体现[11],是针对常规治理机制失败而产生的(暂时)替代机制或纠正机制[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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