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废弃矿井利用面临的科学问题与对策
2021-03-09亮杨
煤炭学报 2021年1期
袁 亮杨 科
(1.安徽理工大学,安徽 淮南 232001;2.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能源研究院,安徽 合肥 230031)
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提出的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中要求生态文明建设实现新进步,能源资源配置更加合理,利用效率大幅提高。在经济发展新常态和供给侧改革背景下,随煤炭去产能政策的推进,资源枯竭及落后产能矿井和露天矿坑的关闭势在必行。关闭/废弃矿井中仍赋存煤炭资源量约420 亿 t、 非常规天然气近5 000 亿m3,以及丰富的地下空间、矿井水、地热与工业旅游等资源[1-5]。据不完全统计,2020年全国因化解产能或安全问题关闭煤矿数量达428处,退出煤矿产能约1.5 亿t/a。充分利用关闭/废弃矿井中的能源及空间资源,将关闭/废弃矿井资源开发利用纳入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中,实现资源和资产二次回报,不仅能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去产能矿井能源资源开发利用效率,同时还可以为关闭/废弃矿井企业提供一条转型脱困和可持续发展的战略路径,进而推动资源枯竭型城市转型发展。
欧美国家是关闭/废弃矿井开发利用的先驱,也是废弃矿井开发利用技术最成熟的国家。自20世纪60年代至今,美国、英国、德国、比利时等欧美国家针对关闭/废弃矿井开展了相关的研究与实践,在理论突破的基础上实施了地下空间储气库(如美国Leyden 煤矿地下储气库、比利时Anderlues 煤矿地下储气库和Peronnes 煤矿地下储气库)、废物处置库(如德国Asse 矿低中废物处置库、德国Konrad 铁矿低中放废物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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