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待更多扶持性细化政策引导
2021-03-08郝勇
上海人大月刊 2021年1期
郝勇
《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的颁布标志着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中法治化进程的质的发展。条例具有多处纲领性突破,从“养老机构条例”直接扩展到“养老服务条例”,弥补了社区养老、居家养老等基本养老模式的法规空白;明确将家庭适老化改造、家庭照顾者支持列为居家养老服务的内容,将康复辅助器具配备列为居家养老服务和社区养老服务的内容;明确提出医养康养相结合,将针对老年人的医疗卫生服务拓展为老年健康服务,重视未病预防、健康管理、健康促进等活动……有了法治保障,还需要更细化的落实完善。
明确财政、人力部门职责。条例对民政、卫生健康、医疗保障三个部门规定了明确的职责,其他部门是要求“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养老服务相关工作”。而实际上,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两个部门决定了养老基本公共服务的财力和人力资源,甚至影响了相关职能部门的政策制定和落实,应该单列明确规定其部门职责。
合理制定薪酬等级体系。人才短缺是养老服务机构长期以来的共性问题。可喜的是,对于养老服务机构中的专业技术人员,条例规定其“享有与其他医疗机构专业技术人员同等的进修轮训、继续教育等待遇”,并在“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政策倾斜”,规定养老护理员“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继续教育”等。但是,养老服务机构多属于民办非企业,如果没有财政的强力支持,专业技术人员的薪酬待遇很难接近其他医疗机构中的同等水平,这直接影响养老服务机构中服务人员的技术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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