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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实现模式研究

2021-03-08赵明正李广瑜张旭张颖

农村农业农民·B版 2021年1期

赵明正 李广瑜 张旭 张颖

摘 要:本文介绍了河南省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实现模式,并对各种模式进行了总结评价。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要实现模式包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组织模式和土地经营权流转模式。得到的启示有两点:一是不同类型主體的有效配合可以发挥其各自的优势,提高经营效率;二是伴随着产业规模的不断扩大,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有从土地租赁向土地托管转变的趋势。

关键词: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土地流转;新型农业经营主体

一、引 言

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指农业生产单位在适当的土地面积上的经营,亦即在土地面积上能保证最佳经济效益要求的经营。中国作为世界上最大的原住民国家,人均耕地面积狭小,土地适度规模经营长期不能实现。改革开放以后,出于公平的要求,农村土地对所有农户进行平均分配,更进一步加剧了土地分散化、细碎化。随着农业生产技术不断进步,土地的分散化、细碎化阻碍了新型农业生产技术的应用,越来越成为制约实现农业现代化的瓶颈。因此,通过一系列措施推进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是实现农业现代化的关键。

作为中国最重要的农业大省之一,农业现代化在河南的实现关乎全国乡村振兴、中部崛起能否成功,而推动土地适度规模经营又是其中的关键环节。现实中,随着农业劳动力非农就业程度不断提高,河南省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的主体类型丰富、模式多样,这对反映中国整体土地适度规模经营特点具有很好的代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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