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贷入刑思考
2021-03-08张雨璇
科学与财富 2021年6期
关键词:利率
摘 要:高利贷入刑问题在理论和实务界一直备受争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一)》草案中立法机构增设了高利贷相关规定,从该草案可以看出我国立法者对高利贷应否入刑的态度正在发生转变。本文认为高利放贷本身不应当入刑,刑法打击的重点应该是高利贷衍生的违法催收行为,对于高利贷的态度不应当一味打压,应给予有效引导。
关键词:高利贷;放贷行为;刑法规制;出入罪;利率
一 高利贷入刑争议
高利贷本质上是民间借贷,是社会发展到不同阶段的产物,目前我国刑法尚未出现对高利贷行为明确规定的条文,处于立法空白,对于是否有必要将高利贷纳入刑法规制,应当明确高利贷的本质。高利贷行为是一种放贷人向借贷人索取高额利息的借贷行为,高利借贷与民间借贷虽存在一定差别,但其本质仍是一种民间借贷,是基于双方意思自治的原则下达成的意思表示,很多观点认为高利借贷是对公平自愿原则的破坏,其实不然,自愿的实质要求双方当事人自愿,如果发生强迫必须是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进行强迫,但现实中往往是借贷人出于生存或资金周转目的主动借贷,不能算是放贷者造成的,否则按照此逻辑就可以将责任归因于社会发展过快,这显然是不合适的。我国目前关于放高利贷行为是否应当入刑,理论界主要存在有罪说和无罪说,有罪说又分为非法经营罪说和单独入罪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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