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黑名单中相对人个人信息保护的困境及解决途径
2021-03-07
网络安全技术与应用 2021年4期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 北京 100038)
1 行政黑名单制度的内涵
行政黑名单制度,是指行政机关针对失信相对人,根据失信相对人的违法失信行为的严重程度,将其列入行政机关制定的黑名单,对社会进行公布,从而限制相对人一定行为或者权利的社会治理手段。实际上,行政黑名单与其他黑名单存在如下区别:首先,行政黑名单与其他黑名单制定主体不同,行政黑名单是由行政机关制定和公开,而司法黑名单、行业、企业的黑名单分别由法院系统、各行业协会以及企业制定和公开;其次,制定的目的不同,行政机关制定行政黑名单的目的是满足行政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而法院系统制定黑名单的目的是解决执行难的问题,所以法院系统制定的黑名单又称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而企业或者行业制定的黑名单是为了维持行业协会之间的正常运转。
在行政法学界,行政黑名单制度归于具体行政行为基本没有太大争议,但是对行政黑名单制度的具体行政行为的种类,出现不同的观点。例如胡建淼教授认为,行政黑名单制度从其法律属性处罚,应当定性为行政处罚,并且属于《行政处罚法》中的其他行政处罚方式[1]。此外,还有学者认为行政黑名单制度属于行政强制,但是这种行政强制不属于法规范意义上的行政强制,而属于“间接强制”或者属于“事实上的强制”[2]。相较于行政处罚中的警告与罚款,行政黑名单制度的惩戒性比警告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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