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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河船舶和国内海船CO2系统的异同分析

2021-03-05吴晓洪

船舶标准化工程师 2021年1期

吴晓洪

(重庆市船舶检验中心有限公司,重庆 400020)

0 引言

随着航运的发展,船舶的种类、数量、吨位都在增加,内河船舶的船长大于等于50 m,客船和内河船舶总吨位大于等于2 000总吨,货船的机器处所常采用CO系统作为固定式灭火系统。国内海船的A类机器处所常采用CO系统作为固定式灭火系统。国际船舶通常也采用CO系统作为固定式灭火系统。

笔者曾经是国外CO厂家调试工程师,目前是从事海船、内河船舶现场检验的验船师,在船舶现场检验过程中发现 CO系统存在各种各样的缺陷。船舶设计公司、船厂质检人员、船员、验船师等限于经验和资料的欠缺,对一些设置不正确的现象也不敢采取纠正措施,经常陷入误区,所以本文对海船和内河船舶固定式灭火系统的CO系统的异同进行分析。

1 内河船舶和国内航行海船的法定检验技术规则相关要求的异同

2.1 CO2瓶颜色要求

内河船舶的CO瓶体颜色必须是红色;海船的CO瓶体颜色建议是红色,可以是灰色等。

1.2 2套独立控制装置

目前内河船舶(2019年6月1日新法规生效之前建造的内河船舶)对设置2套独立的控制装置的开启先后顺序操作暂无要求,2019年新法规明确了对控制装置的要求。

国内海船对设置2套独立的控制装置的开启先后顺序操作有要求,必须先打开释放管路上的释放阀,再打开瓶头阀。

1.3 释放总管的单向阀至释放阀之间的封闭管段设置安全阀

内河船舶对此安全阀暂无明确要求,建议应明确要求设置安全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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