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擅自在耕地上建住宅由谁来管
2021-03-02黄世松萍乡市农业农村局
江西农业 2021年1期
关键词:农村
文/黄世松(萍乡市农业农村局)
2020年1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8月修正版)》将宅基地监督管理职权调整赋予给农业农村主管部门。2020年以来,全国各地开展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查处了一批违法占用耕地建住宅违法案件,但在处罚法条适应、部门管辖上有不同理解,出现了两种截然相反的意见:一种意见认为既然是农村村民建住宅,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理应由农业农村主管部门管辖;另一种意见认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明显属于“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行为,依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才是执法主体。单纯从两款字面意思来看,两种说法似乎都有道理。那么,具体如何适用呢?
首先要明确宅基地是什么土地。农村宅基地,简称为宅基地。农业农村部2020年3月发布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政策问答》明确说:依据土地管理法,按照土地所有制性质划分,土地分为国有土地和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中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按照土地用途划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未利用地三大类。其中,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因此,从土地性质和用途上来说,农村宅基地属于集体建设用地,是建设用地,不是农用地,不是耕地。
具体来说,宅基地是指建了房屋、建过房屋或决定用于建造房屋的农民集体所有的建设用地,包括建了房屋的土地,建过房屋但已无上盖物、不能居住的土地及准备建房屋用的规划地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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