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犯罪监察调查中的从宽处罚建议制度研究
2021-03-01潘金贵王霑
重庆社会科学 2021年1期
潘金贵 王霑
摘 要:从宽处罚建议制度是融合了实体规范与程序规范、兼顾了监察调查和刑事司法的综合性法律制度,具有巩固发展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实现纪法衔接、法法衔接等价值。对该制度的概括性规定是立法技术的有意为之,却给制度适用造成阻滞。从宽处罚建议具有影响后续量刑建议和司法判决的能力,但有赖于司法机关的全面审查和诉讼支持。监察机关是否提出从宽处罚建议取决于对案件整体情况的综合考量,可以采取从宽处罚建议书或者在起诉意见书中专列项的方式向司法机关提出从宽处罚建议。该制度设置的两个严格的审批程序可以弥补律师不能介入的缺憾。应当建立认罪越早从宽越多的激励机制和阶梯式量刑减让机制。
关键词:职务犯罪;监察调查;从宽处罚;认罪认罚
基金项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课题“认罪认罚后被告人反悔研究”(GJ2019C30)。
[中图分类号] D915.3 [文章编号] 1673-0186(2021)001-0102-015
[文献标识码] A [DOI编码] 10.19631/j.cnki.css.2021.001.008
2018年3月颁布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以下简称“《监察法》”)是一部集实体法、程序法、组织法等于一体的法律,其在立法技术上呈现新态势,在立法内容上呈现新成果。第三十一条、三十二条确立了职务犯罪监察调查中的从宽处罚建议制度(以下简称“从宽处罚建议制度”),在实践中有着广阔的“应用前景”,但因规定较为概括,既未明确监察机关在提出从宽处罚建议时的职责定位,又未明确其权限和实施程序,导致在实际操作中难以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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