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人大代表旁听监督法院庭审“越来越刚”
2021-02-28
人民与权力 2021年5期
关键词:监督
“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员会可以根据以下情形,组织人大代表旁听评议庭审。”“旁听评议庭审,原则上每季度组织一次,每次邀请代表十五名左右。”……近期,南京市人大常委会出台《关于组织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案件庭审工作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推动旁听庭审工作更加常态化、刚性化。
这是该市人大常委会首个规范人大代表旁听庭审工作的刚性制度。“这个办法最大的突破点,就是变过去的‘法院邀请、人大组织’为如今的‘人大组织、法院实施’,充分彰显代表的主体地位,突出人大的主导权,让代表旁听监督越来越有刚性。”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说。
旁听什么案 代表自己选
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案件庭审,是全国人大《监督法》《代表法》赋予人大代表的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司法公正的一项职权。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代表旁听庭审工作,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牵头制定《关于组织人大代表旁听评议法院案件庭审工作暂行办法》,并于2月9日经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原则通过。3月初,该委按照《暂行办法》规定程序,组织了一场旁听庭审。
“没想到,代表报名会这么火。有164名代表踊跃报名,10件案件均有代表选案报名。”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主任委员张燕蕾感慨。
“15 个旁听名额,164 名代表争相报名,占全体521名市人大代表的31.48%。”市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工作人员说,选案结束后,市人大代表、南京市实验幼儿园园长章丽特意委托鼓楼区人大联系,要求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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