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法治之力为长江十年禁渔保驾护航
2021-02-28本刊评论
人民与权力 2021年5期
☉本刊评论
《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促进和保障长江流域禁捕工作若干问题的决定》已经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并与沪浙皖三地于今年4月1日同步实施。这一决定的出台,从法治的高度和角度,确立了严密的执法监管体系。
长江十年禁渔,可谓国策。对这一既定政策的落实,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打的是持久战,管的是“未来篇”。要把政策落实到位,把各项目标实现得更理想,加强执法监管,是重点之一。必须树立法治意识,迈上法治轨道,发挥法治力量。
毋庸讳言,有令不行、违令而渔,是“长江十年禁渔”直面的难题。
3 月29 日,农业农村部就“中国渔政亮剑”渔政执法工作有关情况举行新闻发布会,透露,1-3月以来,各地渔政部门共清理取缔“三无”船舶3437 艘,清理违规网具37255张,查办违法违规案件1834起,查获涉案船舶464艘,查获涉案人员1955人,其中司法移送481人,行政处罚金额约220万元。这些数据令人震撼,也令人警觉。这些年来,围绕长江生态保护,也出台过禁渔政策,但铤而走险的现象并未消失,某些时候,和执法者“打游击”的行为十分猖狂。最新公布的数据说明,成绩是可喜的,但隐忧也是存在的。如果放任“偷渔”问题延续,则不仅损害长江生态,稀释治理效果,也易形成“返潮”,必须引起高度重视。
堪称史上最严的长江禁渔令具有震慑力,但也不能凭空“喝退”某些胆大妄为者。无论从何种层面出发,实行长江禁渔,必须随时随地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打击违法犯罪行为,遏制乱象,保护来之不易的治理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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