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流域生态补偿的科学问题与对策
2021-02-25尹正杰
长江科学院院报 2021年2期
陈 进,尹正杰,2
(1.长江科学院 流域水资源与生态环境湖北省重点实验室,武汉 430010 2.长江科学院 水资源综合利用研究所,武汉 430010)
1 研究背景
长江是中华民族母亲河,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重要的水源地、珍稀水生生物的天然宝库,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生物多样性,是中华民族发展的重要支撑。过去40多年,随着流域水资源开发利用和经济的快速发展,长江出现水环境污染、生态系统功能退化等问题,自然资源持续利用和生态环境压力日益加剧。习近平总书记在2018年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上强调“长江病了,而且病得还不轻”,这是对长江生态环境状况的精准描述,也明确了对长江生态环境保护修复的迫切要求。为更好地贯彻落实“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 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的发展理念,把修复长江生态环境摆在压倒性位置,必须强化顶层设计、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促进转型发展、创新体制机制,其中生态补偿是长江大保护亟待建立和完善的重要机制。
生态补偿是调整流域范围内生态环境利益相关者及其经济利益分配关系,维护和改善生态系统功能的一种制度安排[1-2](欧阳志云等,2013;Wu等,2018),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是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体现生态价值和代际补偿的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生态补偿制度”;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坚持谁受益、谁补偿原则,完善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的生态补偿机制,推动地区间建立横向生态补偿机制”;……
登录APP查看全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