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型美丽乡村建设规划编制方法论研究
——以湖北省美丽乡村建设试点村黄梅县柳林乡塔畈村为例
2021-02-25张晓丽
广西城镇建设 2021年1期
□ 张晓丽
1 引言
“乡村振兴战略”的提出,包含着众多新概念、新表述和新要求。基于美丽乡村规划的需求性本质,需求主体的内涵与外延亦在不断扩大。如何编制实用型美丽乡村规划成为重要的乡村建设研究课题,广大学者在这个过程中结合实践不断探索和研究。梅耀林等从规划要素角度提出“人、地、产、居、文、治”乡村规划六要素以及“多听—切实了解乡村,倾听村民想法”“巧说—灵活确定规划内容、深度和表达方式”“实做—政策落实,行动计划、工程项目与跟踪修复”等乡村规划三类手法[1]。徐娜、徐宁等学者提出实用型乡村规划“七要领”“三好”“五型方法”。“七要领”:问题导向、自主针对性、多方参与、整治为主、凸显魅力、注重发展、通俗易懂[2];“三好”:好编、好懂、好用;“五型方法”:规划理念上突出需求型、规划体系体现层次性、规划策略突出行动型、规划组织突出共识型、规划实施突出长效型[3]。本文意在落实“乡村振兴”战略,结合相关规划实践进行实用型美丽乡村规划编制方法论研究,系统化进行实用型美丽乡村规划编制层次和内容体系的梳理与探索。
2 实用型村庄规划模式研究
2.1 规划模式研究
村庄的使用主体包括乡村人口、政府和外来投资者,实用型美丽乡村规划应侧重供给输出服务使用主体,首先应满足服务于乡村人口。因此,从村民视角分析,美丽乡村规划建设应围绕满足村民各层次需求制定阶段性标准,有研究提出按照马斯洛需求层次理论对农民诉求进行分析,按照生理、安全、爱和归属感、自我尊重以及自我实现五种需求层级逐级递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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