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互助养老的合作生产困境与路径优化
——以X市幸福院为例
2021-02-22朱火云丁煜
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2期
朱火云,丁煜
(1.暨南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应急管理学院, 广东 广州 510632;2. 厦门大学 公共事务学院,福建 厦门 361005)
一、问题的提出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当前的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这一矛盾在中国养老服务领域尤为突出,养老服务供需失衡呈现显著的地区、城乡与群体的特点。老龄事业“十三五”规划将中国未来养老模式界定为“以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然而,在代际关系弱化、家庭负担沉重、人力资源持续流失、基础设施长期缺位、财政投入严重不足等多重因素的共同作用下,这一养老模式很难在农村地区实现。农村地区养老服务供需矛盾尤其突出,家庭养老服务缺口比城市高出20%[1]。根植于中国农村地区长期形成的邻里互助、宗亲会等传统互助文化,互助养老模式与农村现状相契合,被视为未来中国农村养老的出路并为政府所认可[2]。2011年国务院在《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2011—2015年)》中就明确提出,以建制村和较大自然村为基点,依托村民自治和集体经济,积极探索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
起源于2008年河北省肥乡县的“互助幸福院”是农村互助养老新模式的典范,被民政部称赞为“村集体办得起,老人住得起,政府支持得起”的养老模式,并在全国推广。截至2019年底,全国共建立了9.0万个农村互助幸福院。各地的实践模式皆以肥乡县为蓝本,即按照“村级主办、互助服务、群众参与、政府支持”的原则实施“集体建院、集中居住、自我保障、互助服务”的社会化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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