略论基层治理中组织的文化人格
2021-02-21刘欣葵
城市管理与科技 2021年6期
刘欣葵
一、问题的提出
不论是国际性问题,还是基层各类主体面临的社区问题,治理概念提供了现代社会解决共同社会问题的思路,治理成为多主体达成共识并采取共同行动的思路。共治共建共享契合了社会治理理念,成为当下大城市基层解决公共服务质量不高或匹配错位的主导思路。
基于基层治理的创新实践,北京市设立了全市统一的12345市民服务热线,创新设立面向基层受众的“接诉即办”工作机制,制定了《北京市接诉即办工作条例》。在该条例中,对接诉即办工作界定为:对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出的,涉及本行政区域的咨询、求助、投诉、举报、建议等诉求,给予快速响应、高效办理、及时反馈和主动治理的为民服务机制。这样,以立法的形式将主动治理设立为为民服务机制的一种形式。
为保障这一机制的运作,该条例提出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接诉即办工作体系,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在接诉即办工作体系中,北京市委、市政府和各级相关部门,以及承担公共服务职能的企事业单位承担领导和办理职责,行业协会商会、公益慈善、城乡社区服务等社会组织,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新闻媒体,居(村)民委员会等主体承担协办职责。
这一创新引发我们的思考是,政府机制要以主动治理的方式,弥补对不确定性问题解决的失灵困境。因为,理论界总体认同的人类社会解决问题的三大机制,即市场机制、政府机制和社会机制,各自具有优势和不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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