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市级储备粮轮换费用及利息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指标体系的构建
2021-02-17孙晓松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现代经济信息 2021年33期
孙晓松 连云港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数学与信息工程学院
为了加强地方储备粮管理,发挥地方储备粮市场调控作用,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粮食安全,江苏省人民政府2015年8月6日发布《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省政府令2016年第106号),规范江苏省内地方储备粮的收购、储存、销售、轮换、动用及其管理。要求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本级地方储备粮工作,落实省人民政府下达的地方储备粮计划及所需资金。连云港市粮食局、连云港市财政局、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连云港市分行联合下发《连云港市市级储备粮轮换管理办法》(连粮发[2016]36号),加强市级储备粮管理。本文旨在对2018年连云港市市级储备粮轮换费用及利息补贴资金绩效评价构建指标体系。
储备粮财政补贴包括保管与轮换费用补贴、银行贷款利息补贴。储备粮保管与轮换费用根据市下达的承储规模总量计补,实行定额包干,超支不补,节余留用。保管费用,包干补贴标准为每年每吨100元。轮换费用包干补贴标准:小麦每年每吨40元、杂交籼稻每年每吨60元、粳稻每年每吨80元。储备粮银行贷款利息根据市下达的承储规模总量、市级财政部门会同市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和农业发展银行连云港市分行(以下简称市农发行)核定的入库成本以及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等计补。
轮换费用补贴实行与利息补贴同时拨付的办法。财政补贴资金直接拨付到储备粮承储企业,实行专户管理。市级粮食轮换及利息补贴项目本年度财政预算6 116 857.5元,其中用于支付市级储备粮的保管、轮换费用补贴2 032 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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