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回应性”立法的技术性超越
——《刑法修正案(十一)》与未成年人性权利刑法保护体系更新

2021-02-15魏昌东

首都师范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6期
关键词:儿童

张 彧 魏昌东

《刑法修正案(十一)》(以下简称《刑修(十一)》)对近年来曾多次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的性侵害未成年人案件①典型性案件包括:(1)郭某某奸淫幼女案。2013年云南大关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郭某某因奸淫幼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2018年因减刑提前两年释放而再次引起舆论关注。(2)鲍某某性侵养女案。2019年鲍某某因以“收养”为名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而山东省烟台市公安局作出驱逐出境处理。(3)王某某等猥亵儿童案。2019年6月,王某某、周某某因涉嫌猥亵儿童罪被立案,2020年6月,上海市普陀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处王某某有期徒刑5年。2021年5月19日,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刑法处置困境做出积极的立法回应,通过增立新罪、调整罪刑结构关系、实定化加重行为类型的“组合式”修正,修复了刑法对未成年人性权利保护体系所存在的问题。法律作为一种社会控制机制,必须具有积极有效回应社会关切与广泛民意的能力,然而,立法回应模式的选择至为重要,若针对极端案件,作出过激与过度的回应,不仅不能有效纾解刑法的系统性危机,反而酿生立法观念与前瞻性上的问题。本文以猥亵儿童罪罪刑结构关系实践模式的技术性考察为根据,力图将“技术回应式”模式建构于对“回应性立法”的反思与批判基础之上,证成其在立法修正中的积极价值,并就刑法未成年人性权利保护体系的进一步优化提出方案。

一、刑法修正与未成年人性权利刑法保护体系更新

“儿童的性行为自主权是一项重要法益”,①张明楷:《刑法理论与刑事立法》,《法学论坛》2017年第6期。……

登录APP查看全文

猜你喜欢

儿童
儿童美术教育琐谈202
儿童美术教育琐谈199
儿童美术教育琐谈197
儿童美术教育琐谈201
儿童美术教育琐谈200
儿童美术教育琐谈198
儿童美术教育琐谈174
儿童美术教育琐谈169
留守儿童
儿童怎样成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