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布式光伏项目国企开发模式及风险研究
2021-02-14董霞威马长啸朱振武蔡恩雨李学峰郭正中莫纶民康
董霞威 马长啸 黄 海 朱振武 蔡恩雨 李学峰 郭正中莫纶民康 宏
(1.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 朝阳区 100020;2.国电电力内蒙古新能源开发有限公司,内蒙古自治区 呼和浩特市 010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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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发电是指在用户所在场地或附近建设运行,以用户侧自发自用为主、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网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发电设施[1],具有就近利用、产业互补、灵活高效的优点,是推动能源供给革命、推动非化石能源跨越式发展的重要能源利用方式[2-6]。据测算,2025年我国分布式电源技术可开发潜力约16亿k W,其中光伏、风电、天然气发电和生物质发电占比分别为79.9%、15.5%、3.1%和1.5%[7],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未来开发潜力巨大,是推动能源革命、实现我国“30·60”碳达峰、碳中和愿景目标的重要抓手。
我国分布式光伏发展主要可分为理念形成和示范工程探索阶段(2009—2012)[8-9]、国家全面推广阶段(2012—2014)[10-11]和市场多元化推动阶段(2014至今)[12-14]三个阶段,且不同阶段的补贴政策也在发生变化[15-16]。2009—2012年,我国分布式光伏实行初投资补贴政策,基于容量进行一次性投资补贴,开启了分布式光伏市场。随着光伏成本显著下降、产业市场化程度加深,2013年国家开始调整光伏产业政策,明确了光伏发展的原则,确定了分布式光伏发电的范围,完善了光伏发电价格政策,由初投资补贴模式调整为电价补贴,并明确了相关财税金融扶植政策。随着分布式光伏发电商业模式的成熟,我国分布式光伏发电呈现爆发式增长,截至2021 年上半年,分布式光伏发电装机容量8 705.4万k W,占光伏总装机容量的32.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