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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献公国内集权政策探析

2021-02-13胡义佳

绥化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胡义佳

(青海师范大学历史学院 青海西宁 810008)

在“王室势衰、诸侯强并弱”[1](P149)的春秋之世,晋国于公元前676年实现曲沃代翼。献公继位后,即受宗族势力的笼罩,利用一系列手段打击、牵制公族势力,以实现国内权力整合。从初期灭公族到其后逼诸子,国内政治始终握于献公之手。献公的施政对集权有一定效用,至献公亡,晋之领土涵盖晋南并南越黄河,但在繁荣的表象下却蕴含着严重的国内矛盾,并最终导致内乱。

献公为了实现国内权力整合,需先营造稳定的外部环境。献公即位后便与虢公一同朝王,“王命之宥”于献公,并受赐“玉五瑴,马三匹”[2](P225)。后又与虢、郑二公共遣原庄公至陈迎接王后。这使献公与周王保有较为密切的联系,使其在礼法上进一步强化合法地位。迨首止之会(公元前655年),惠王陷于世子危机,惠王以“抚女以从楚,辅之以晋”为由,以此拉拢郑国,使“郑伯喜于王命,而惧其不朝于齐也”[2](P334),说明晋国此时成为惠王赖以制约东方齐桓的力量之一。

献公此举表明,春秋前期原有社会结构虽有所动摇,但“王权—贵族”二元制国家尚未至崩塌的程度,献公作为一方贵族的代表,保持与王权的关系是赢得政治优势必不可少的措施。尤其是发展较缓、急需借力于天子以图发展之国更是如此。献公在初步稳定与天子关系后,即将视线转向国内。

一、晋献公的首次权力整合

献公初临君位,身处“桓、庄之族偪”[2](P246)的境况。此时公族在国内的地位如彭邦本先生所言是“国内社会地位最高、实力最强的宗法集团,是国君和公室赖以雄踞全社会之上的最重要的血缘靠山和社会基础,在政治上世袭最重要的官爵,经济上世袭占有最为众多的封地和人口,军事上则构成诸侯军队的主力和中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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