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现实困境及实践路径
2021-02-13梁广东于莎莎潘月娟
绥化学院学报 2021年5期
梁广东 于莎莎 赵 爽 潘月娟
(绥化学院 黑龙江绥化 152061)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要提高社会文明程度,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将乡村振兴战略作为实现我国农村现代化的重要途径。乡村文化振兴是我农村现代化目标实现的重要组成部分,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是乡村文化振兴的主体内容。习近平总书记曾指出:“要推动公共文化服务标准化、均等化,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重心下移、共建共享,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高基本公共文化服务的覆盖面和适用性。”[1]这一论述为我国农村公共文化事业的繁荣与发展提供的根本遵循和推进方略。
一、乡村振兴背景下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的现实意义
(一)凝聚乡村振兴主体力量的重要举措。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构建可最大化提升乡村振兴文化软实力,凝聚乡村振兴主体力量。农村文化具有传统性、时代性、广泛性等特点,是农民在长期的生产生活中逐渐形成的理想向往、情感品质和行为方式方面的文化样态,是农民道德依托和行为价值的归旨。农村文化传统性体现在乡村在发展建设中呈现出的村容村貌,历史传承下来的古老文化建筑,以及优良的村规民约、风俗习惯都给广大农民以一定规约和认同。随着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不断发展,农村公共文化建设在新时代背景下呈现出鲜明的时代特色,成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重要构建要件,新时代的农村公共文化建设需要更好地契合新农村的文化需要,才能更好地凝聚农村主体力量,发挥主体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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