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戏剧本土化实践的困境与对策
2021-02-13邱玉函陆永鸿
邵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1期
邱玉函, 陆永鸿
(1.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重点项目部, 湖南 邵阳 422000; 2. 湘中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初等教育学院, 湖南 邵阳 422000)
早在20世纪20、30年代,中国话剧运动开拓者、著名戏剧教育家熊佛西先生就在河北定县开创了农民戏剧实验活动,将“角色感悟”呈现于农村和乡镇的生活舞台,拉开了我国戏剧教育的大幕[1]。20世纪80年代,源自欧美的教育戏剧(Drama in Education)随有识之士传播至中国大陆及港台地区,经过三十余年发展,中国香港地区的儿童教育戏剧社团课程已趋成熟,中国台湾地区更是将创作性戏剧教学纳入十二年中小学基本教育课程纲要。相对而言,教育戏剧在中国大陆的本土化发展较为缓慢。2012年,教育部出台《义务教育国家艺术课程标准》,首次将戏剧和舞蹈列入艺术课程标准,与传统的美术、音乐并列构成整体的综合艺术课程。2014年,北京市教委发起“高校、社会力量参与小学体育美育发展”(简称“高参小”)项目,投入50亿元资金,动用21所高校、11家社会机构、2万余名教师,培养戏剧教育师资,为166所小学的体育美育项目提供课程服务[2],教育戏剧由此迎来新的发展契机。然而,作为一种舶来品,在移植到中国的本土化进程中,教育戏剧遭遇了来自社会经济、文化心理、教育体制等方面的困难与挑战。
一、教育戏剧的内涵与国外发展状况
教育戏剧是“一种教学上的应用戏剧”,是“教与学之间的新关系”[3]25。戏剧人类学家Richard Schechner提出,戏剧在教育、治疗、仪式、娱乐等不同领域发挥着作用[4]2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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