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时期大学教师管理制度演进:历程、逻辑与启示
2021-02-13曲铁华龚旭凌
山西师大学报(社会科学版) 2021年3期
曲铁华,龚旭凌
(东北师范大学 教育学部,长春 130024)
中国的大学教育虽然起步晚,但发展速度很快。民国时期的大学教师管理制度,在政府、大学和教师的多方作用下,经历了由无序放任的状态向规范化、制度化发展的轨迹,实现了从移植到模仿,再到本土化创生的转变。
一、民国时期大学教师管理制度的演进历程
(一)大学教师管理制度的形成期(1912—1926)
1.民国始建,初步发展。1911年,辛亥革命推翻了两千多年的封建帝制,废弃了皇权旧规,中国政体一跃而进于共和。“尽扫专制之流毒,确定共和,以达革命宗旨,完国民之志愿”(1)陈学恂主编:《中国近代教育大事记》,上海:上海教育出版社,1981年,第218页。成为临时政府的首要目标,革新教育制度、擘画民国教育蓝图迫在眉睫。
清末“忠君、尊孔、尚武、尚实”的教育宗旨悖逆时代趋势,无法与共和政体协调。1912年7月,中华民国中央临时教育工作会议确立了“注重道德教育,以实利教育、军国民教育辅之,更以美感教育完成其道德”(2)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编:《中华民国史档案资料汇编》第三辑,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1年,第22页。的教育宗旨。以养成共和国民的健全人格为目标,实现了封建教育观念向资本主义教育观念的转轨,直接引领了民初高等教育办学宗旨和培养目标的转向。
1912年10月,《大学令》颁布,这既是民国初期大学制度的“母体”,也是大学教师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法令。首先,规定校长总辖大学全部事务,掌握教师选聘的权力;其次,确立了大学教师职务分等制度,为教师选聘提供了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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